尔衮召集大臣会议,毅然宣布,经过认真辨认,此太子确为假冒。随后派人在狱中将十七岁的太子活活勒死。然后,为了压下汹汹议论,他又采取强硬手段,将那些上书要求慎重确认的大臣及百姓都抓起来,将坚持太子为真的钱凤览绞死,另外指认太子为真的十余人一律斩决。这一招非常奏效,整个北京城马上就风平浪静下来。
当然,对那些“配合工作”的“聪明人”,多尔衮也不会忘了“表示表示”。《清世祖实录》载,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他赏给“大学士冯铨、谢升、洪承畴等各黄金二十两,白金一千两,嵌宝金钟盘二副,螺钿盒二架,玉壶一执”。
形形色色的朱三太子
清朝初年的一个吊诡现象是:一方面,由于清王朝的全力追杀,真正的明朝皇室成员无不隐姓埋名;另一方面,假冒的朱氏后代层出不穷,有假冒王妃的,有假冒亲王的,当然最多的是假冒太子,特别是“朱三太子”。这些人不甘寂寞,刀头舐血,铤而走险,希望以此浑水摸鱼,捞些好处。
最典型的案子是顺治十六年(1659年)的“朱三太子”案。一伙江湖无赖组成一个骗子集团,其中一个号称是朱三太子朱慈英。他们说朱三太子因为地位特殊,可以和顺治皇帝直接搭上线,只要交钱,他们就有办法让一个目不识丁的人立刻成为现职清朝官员,而且还都是盐道、粮道、工部、吏部等肥缺。凭着这样荒诞不经的谎言,他们半年间居然骗到了七万余两银子,案发之后,一时朝野轰动。
另一个与此类似的案子发生在稍早的顺治十三年(1656年),真定的一个商人破产之后,突发奇想,自称“朱三太子”朱慈煷,搞了一个庙会,招揽香火钱。他承诺,香客可以按照未来“光复明朝”后的官职高低来捐献香火钱,一年后原价退回。按现在的说法,是一起典型的招摇撞骗兼非法集资案。事发的原因也很可笑:有两个人都花了几两银子,预购了“未来”的七品“县令”。拿到收据之后,他们马上自认为已经是有身份的人,在大街上争抢道路,互不相让,直至大打出手,闹成治安案件。到县衙一审,最终自然是骗子落网。
这类骗子当中,最“成功”的一个,当是“南太子”王之明。此人乃万历朝驸马王蘂的侄孙,小时候他经常听老人们聊起宫中的奇闻异事,对帝王生活艳羡不已。正巧天地大变,他和太子相仿,又颇知“宫中故事”,遂自称东宫太子朱慈烺,南下南京来找自己的“伯伯”弘光帝。
弘光皇帝虽然以昏庸闻名,但是在这一突发事件上,处理却相当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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