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相应的经费预算和决算制度,地方长官一个人的收入不但要支付整个衙门的行政开支及部分属吏的薪水,还需应付上级各种名目繁多的摊捐。在这样的局面下,一个地方道员要拿出一笔不菲的款子来修复唐来渠,实际上是相当困难的。王廷赞却表现出了非凡的决心,亲自出面,四处借了一笔钱,为此费尽心思,才得以重修了唐来渠。
这位王廷赞,说起来也是个人物。他长年在西北为地方官,廉洁奉公,为百姓做了不少实事,因而在当地深孚众望,是位颇有名望的好官。举例而言,乾隆二十四年(1759),王廷赞时任张掖(今甘肃张掖)县令,拿出帑藏,花巨资重修了自明朝嘉靖以来便已经废弃的甘泉书院。此后,甘泉书院成为河西的教育中心,学风严谨,人才辈出。乾隆三十一年(1766),王廷赞时任巩昌府(府治巩昌,今陕西陇西)知府,出资在西巩释来家沟修建一座石桥,时人称为“王公桥”(同治年间左宗棠西征时重修此桥,改名“永定桥”,当地人称为“神桥”,至今犹存),这是老百姓对王廷赞的衷心赞誉。
就在大修唐来渠的这一年,王廷赞被提拔为甘肃布政使(治所兰州,今甘肃兰州)。他的前任王亶望则由于捐监赈灾“有功”,“成效卓著”,被乾隆皇帝提升为浙江巡抚,前往油水更多更肥的浙江一地赴任。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采取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省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四川总督只管一省),同时兼任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又称“制军”、“制台”。巡抚之制始于明朝,但当时无固定辖区,一直到清朝时,巡抚才成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并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又称“抚军”、“抚台”。总督、巡抚之下设布政使,简称为“藩台”或是“藩司”,掌管一省的行政和财赋之出纳,以及省内官员的升迁调动。国家政令均由其向府州县宣布,权力很大,品级与巡抚同,是从二品官。另有按察使一职,简称为“臬台”或是“臬司”,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为正三品官。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合称为三大宪。省之下设道(道是监察区,并非行政区),置道员。道以下设府,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顺天府和奉天府因为分别是京师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府之下设县,置知县。
清朝初年,全国共有十八个行省。甘肃当时属于陕西省右布政使司(府治巩昌,今陕西陇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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