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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牧对生活环境没什么要求,也不觉得艰苦,反正,他想,他大概也待不长。
起先,对于小崽子的心思,方牧是愤怒的,而方措视死如归死不悔改的样子一再地将他努力平息的怒火撩拨得三丈高,气急了的时候是真想将人抽死。可一旦小崽子不在自己面前了,方牧那为数不多的理智就回笼了,他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心里反复盘旋的只有一个问题,怎么会呢?他自问不是温柔善良的人,对方措也谈不上无微不至,到底是为什么?
方牧活到三十几岁,有过母亲,没见过父亲,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却一直像一条生命力彪悍的野狗一样,自己凶狠地拉拔自己长大。很多感情,他不曾拥有,也不曾明白。
他简直不知道要拿方措如何是好,或者当初就不应该一时心软留下来。他不再出现,也就彻底断了方措那点荒唐的心思,他还那么年轻,总有一天能拧过来。
他知道这样太不近人情,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又不能真把小兔崽子打死了?
方措拖着行李,一级一级地跨上楼梯,没上前走一步,就留下一个湿漉漉的脚印。身上的毛衣有点潮湿,水珠挂在绒毛上,白茫茫的一层,额发湿湿地搭在额前,他抬头望望有些昏暗的楼梯,忽然丧失了力气,罩在脸上的那层冷漠而麻木的表情裂了,他转身,不顾台阶上满是灰尘,坐下,将头埋在两膝之间。
他又想起方牧,根本不用看照片或者本人,闭着眼睛,他都能描绘出方牧的样子,每一次皱眉,每一次哂笑,甚至冷酷无情的样子,纤毫毕现。这么多年了,方牧早就成了他的一个执念。一旦受到一点外力的催化,立刻像一颗原子弹一样爆炸了,不分敌我。将自己的心思一股脑地袒露在方牧面前,他感到痛快淋漓,他没有想过后果,没有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这根本不是方措的一贯作风。
如果当时他还有一点残留的理智的话,他就该知道,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根本不可能打动方牧。但如果事事都能以理智计较的话,又怎么能算是深爱呢?
“你这样,不是生生要把你叔给逼走吗?”
老五的话瞬间如同一盆冰水,将他从那种恍惚的极度狂热的自毁式的状态中拉了出来。方牧说到做到,那天饭后,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一只军绿色的旧背包,走下楼来,走出院子,走向停在外面的车。几个月前,同样的背包,同样的情境,他出现在方措面前,现在,他要离开。
这个认知,让他疯了一样地追出去,死死抓住方牧的手臂,他抓得那么紧,近乎痉挛了,眼里有凶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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