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百多文了,这是她这几天做手工活,卖蘑菇野果赚的。
江府虽然很有钱,但江父去得突然,原身没有同胞兄弟,家产肯定是留给继母生的儿子的,继母早就讨厌原身了,才将她嫁给已经命不久矣的陆予风。
她的嫁妆除了两个人盖的被子和简单的家具,就是几件原身亲生母亲留下来的料子做的衣服以及一些并不贵重的首饰。
不过这几件衣服即便款式很低调朴素,料子却也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卖了应该值一点钱,但卖了她穿什么呢?
她视线落在陆予风身上。
穿他的,他应该没有意见吧?
第3章 租摊位
次日一早,江挽云先给陆予风擦了擦身子,喂了药之后换上他的旧衣服,将自己的衣服放进背篓里,上面盖上布就出发了。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陈氏也准备一起上街。
农忙时节,要去割点肉,吃了油水才有力气干活。
家里没钱也得割啊,把鸡蛋卖了,少割点。
鸡是大家一起喂的,肉也一起吃。
江挽云还没去过镇上,原身去过几次,她虽然没什么钱,但那时候刚成亲,陆家是收了些礼金的,她就缠着陈氏要钱,陈氏不给她就哭闹。
今日赶集,柳氏私底下已经和陈氏交代了几次,不管三弟妹怎么闹,都不能心软给她钱。
从桃花湾到镇上要走半个时辰,也可以出两文钱坐牛车,会快几倍。
陈氏是舍不得的,江挽云更舍不得。
但陈氏是做惯了农活的,走起来轻轻松松,江挽云就不行了,昨天背了笋子,今天是全身疼得不行,走到镇上时已头晕眼花脑子发懵,背上都汗湿了。
不过陈氏觉得她很厉害,这个小儿媳妇以前上镇上坐牛车还挑三拣四,现在居然能走这么远了。
可见环境能改变一个人这话不假。
来赶集的人很多,附近几个村的人都来这里买卖,江挽云和陈氏打了个招呼后两人就分开走了。
镇子不大,可以卖东西的当铺就两三家,江挽云找了一家看起来装修最豪华的当铺,刚一进去,伙计就热心地迎了上来。
“姑娘想卖点啥和买点啥?我们这儿当东西都是童叟无欺,绝对高于市场价,买东西的话可比市场上买低三成呢。”
虽然这姑娘穿的……好像是男装?袖子和裤子都长了一截,颜色灰白,但架不住她人好看啊,气质也不是寻常村妇可比的,所以伙计不敢看轻了她,热心地招待着。
“我是来卖衣服和首饰的的,不知道你们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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