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根都让人感到心暖同时心碎。
认识他以前,我们在同一个医学院呆了三年,也许经常在同一个教学楼进出,在相邻的餐桌上吃饭,还在一个大教室里上过公共课。那三年我们彼此擦肩而过,有各自的生活和似是而非的恋情。
在他考到医学院的研究生部以前,我们曾经在同一个城市各自生活了四年,他在三条街外的师范大学念生物学,之所以选择师范,是因为那是当时可以免费上大学的地方。当他图书馆、宿舍、食堂三点一线拼命的时候,我们学校正因为扩建把球场围了起来,几乎有一年的时间,我在师范大学图书馆对面踢球,我和他最近的距离经常只有两百米,而我对他一无所知。
一想起曾经错过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就有一种造物弄人的感觉。
当然,更早以前,他在离我上千公里的山村里,如同谪仙般生活了二十年。我常常想那片山坡上应当有一株高大的老榆树,他躺在树下的草地上,书本盖在他脸上,风吹过来,那些摇摇摆摆的野菊花散发出悠远的香气,一缕缕略过他的鼻尖。
我幻想少年的自己走过去,轻轻拿掉他脸上的那本书,在他还没有睁开眼睛的时候,吻住他。
他的嘴唇,尝起来会是什么味道?
柔软而甜蜜的,是某种水果或者糖类,我试图用很多种滋味去比喻,可是形容不出来,因为我的确不知道。
那时候小小的孟波看着远方的车道,最纠结的问题是,如果两列火车在相反的方向遇上了,应该怎么会车。为此他真的曾经沿着火车道走了十几公里路,最终在一个黑黝黝的山洞前望而却步。
当他跟我描述小时候这傻气的举动时,我都有种抱住他的冲动,“嘿,我差点就见不着你了。要是你进了山洞,这个时候刚好一列火车开过来,啧啧,血肉模糊啊……”
他一边笑一边捶我,“嗯,果然没有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要不我可能是医学泰斗了。”
孟波的父亲死于没有及时抢救的阑尾炎,也或者是别的疾病,总之他捂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整整两天,最后连被单里的棉花都扯出来咬碎了。那是五岁的他对死亡的第一次正面接触,基于这个目的有学医的志向并不奇怪,不过后来他学医,仅仅因为他喜欢在安静的环境里看书,等待培养皿里的细菌慢慢分裂。一个细胞就是一个世界,这是他的名言。
我们爱上一个人,爱到极致,总希望了解他的一切,看着他幼时的照片惊叹不已,恨不能在他出生的时候就认识他,做他的玩伴,陪他钓鱼逮鸟,陪他在学堂里和敌对的小帮派斗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