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见的人,也不容易。陈心已答应过戴志要放他走,自然就不会死缠烂打。
陈心每星期回去独秀居一次。陈秋也会在那儿过一两晚。两兄弟碰面,也会閒谈几句。
陈秋起初半开玩笑地问陈心,是不是真肯放手。陈心没答,陈秋就没再问过相同的事。有时陈秋会提戴志的近况 :「他啊? 在Social(注一)那边混得不错,听说被人推举为O Camp的营主(注二)。他身边有两个副营主,一男一女,女的那个有时会跟他出街。戴志那小子说,有些女人也有好处。她们不会问你太多深入的东西,只在乎快乐与否。大家一齐出街,逛一下商场、去一下博物馆,吃个饭看场电影,就这样消磨了时间。一世人流流长,不找点乐子摄时间,哪里行——他是这样说的。喂,你啊,什麽时候也找个伴好了,说什麽喜欢不喜欢,人一世,就不过是想要个伴,非得要日日夜夜拉上什麽精神啊伟大啊爱啊,然後争论个不停吗? 这也太累。你要是当真对人有意,就不要轻易放过他。」
陈心看了陈秋一眼。陈秋升上大二後改变了很多。他以前就常生病,现在更因庄务而清减了。上年染得一头金发,今年又染回黑色,若不是他穿著讲究,看起来跟一个中学生没大分别。如果说中学时代的陈秋是一只刺蝟,那如今他就是一只玩累了的野猫,爪子钝了,想从良做一只家猫。全身上下许多棱角表面上是收起来,有时也能磨成无数刀锋。
「你当了我细佬那麽多年,没理由不知道我的脾性。」陈心懒懒地说 :「我从来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或者我曾经是。但在妈死了之後,我身上有些什麽好似也随著他的尸体被火化了……火化了的东西,再也拿不回来,也长不出新的了。陈秋,你跟我很似,你是看著阿妈死在你面前的,你应该知道我们被她取走的……是些什麽。但你毕竟比我年轻,想的没我那麽多,所以你或者真的能够从他人身上拿回那种东西,但我不能。我无办法去信,也无法去爱,甚至不认为人必须信与爱。人是一种连自己也不能相信的生物。
「杀人犯不知自己为何会杀人,但就是想杀,然後杀了。人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受制於欲望,欲望与潜意识一样,在生活中被人压抑至深,到了一定的时候它会爆发,但人不知道那时候何时会来。我就是这种人 : 信、爱、物质,所有事物不是假就是会消亡,包括我自己在内。我活著,所为的就是等待那一个时刻……我不知道自己会否因等不住那个时刻来临,而先下手为强,将自己的生命了结。
「但若是那样,也怕是一早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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