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一看,浑身都是淤青和破皮,好在打人的那群书生弱质,不至伤筋动骨。
“原来挨打便是这样。”文生将金疮药洒在伤口上,云欢抽气道,“真疼!”
“废话。”方之晴立于旁自个儿擦药,“你不是小时候经常挨揍么。”
又一想,是了,暮开这不是失心了嘛,不记得也是正常。
云欢打小便喜好看书,跟那些被强迫送进来的子弟不一样,大家伙儿玩得高高兴兴,他便在一旁默不吭声读书写字,学得飞快。再加上云先生是他爹,偶尔课上夸夸,旁人自然觉得云先生胳膊肘往里拐。
于是暗里欺负云欢,抢东西打架层出不穷。
偏偏云欢天生了一副自命清高的性子,越受欺负越不服,鼻孔都要翘到天上去,说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直到跟方之晴熟了之后,不知为何,越长大成人,越显得谦逊知礼,已找不着当初的影子。
此时其人抹了把鼻血道:“不记得了。”
方之晴无声叹气。
“早闻江州民风彪悍,我还以为是江湖人士众多的原因,谁想连瘦弱书生都这么赖皮。”云欢道,“待我卷土重来,头一件事便是抄了他们。”
这混话方之晴快要听惯了,心说还好没让他去花楼。
他曾遇过花楼的打手,当街脱了一纨绔子弟的裤衩喂板子,周围人圈了里三层外三层,连对面二楼都有人探出来看,直打得那人屁股开花,疼晕了过去。
将几处小伤擦了药,方之晴才想起照铜镜瞅瞅自己的眼。不瞧不要紧,一瞧吓了一大跳,他左眼皮肿得核桃大,浓重的一片青紫恐怕是擦粉也盖不住。
方之晴几步走上前去拽住文升:“你替我给方家传个话可好?就说……就说我今日诗会疲惫,要留宿云家一晚。”
文升道:“好,待我给公子擦完药。”
方之晴连忙接过药瓶:“我来我来,你快去,切记千万不可提起今日斗殴。”
文升道了声知道便一溜烟跑去了方家。
方之晴接过药罐便往云欢身上洒:“今日是瞒过了,明日怎办?我总不能连着四五天都不回去,况且四五天我这眼还不一定见好。”
云欢吃痛:“轻点!”
“哦,哦。”方之晴道,“不过话说回来,谁又乐意被他人说无才无貌,你这不是活该么。”
“啰唆什么。”云欢嗤笑,“拉帮结派,有何能耐。若不是我现下虎落平阳,非揍得这群满地找牙。”
虎落……平阳……
方之晴不禁一乐,云欢的眼刀便嗖嗖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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