皱著眉,感受陈秋所带给他的肉体欢愉,坦率地接受一切。
他想,自己算是软弱吗? 不,他很清楚,自己从头到尾,压根儿没想过去反抗。羞耻,却不厌恶。
陈秋只解开了林春衬衣上的钮扣,露出他一大片青白的胸膛,但没有褪去他的衣服,让白衬衣贴著林春的背,以免让他的皮肤直接碰到冷硬的玻璃。这份微不足道的体贴,不知怎的使林春软化了。也许原本还不太情愿,之後他就说服自己 : 都到这个份上了,就随他去吧。
陈秋慢条斯理的抚摸著他的身子,感到林春两臂的疙瘩,知他怕冷,便欺近他,几乎贴上林春的身子,让自己的气息温暖他。林春迷糊起来,也搭上陈秋的肩,凑上前,亲上他的唇。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脸上,本有点窒息感,可在这寒天里,却暖热得让人舍不得离去。
从什麽时候开始,这滋味叫人眷恋? 然後陈秋顺著林春脖子的线条,一路轻吻著,直去到他的胸膛,轻柔得像初春时下的毛毛雨,不把手掌摊开来,也感受不到那细碎的雨粉。林春感到前所未有的安稳,甚至有点睡意,陈秋忽然轻咬他的乳首,使他好似触电似的弹起身子,然而陈秋又将他牢牢压在桌上,叫他乖乖躺下来。
有时,林春觉得做爱——无论是同性或异性之间的——都有一种施虐及被虐的意味。施虐的人完全掌握对方的弱点,对方喘息的节奏、呻吟的声量、甚至是迎合,都尽依施虐者的喜好,固然使那施虐者获得无数快意 ; 而受虐者的快意,除了来自感官上,更在於对方在暴虐之外,难得流露出来的一点温柔,情形就好似一个人去喝杯苦得要命的廿四味,之後吃一颗糖果,觉得那糖果的甜味真倍胜於从前。
或者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这种奇特的性癖,因为爱上对方,进而希望控制对方的全部 ; 或者希望被自己的爱人粗暴地对待,过後再领受对方的温柔。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这种被虐意识,可他至少知道,碰上陈秋後,他林春好似再也不属於自己,或者说,他从来没懂过自己。
他偶尔听过一首歌,叫I’ve never been to me,内容大致讲一个美人如何花掉自己大半生青春去纵情声色,寻找财富、爱情与幸福,到头来一无所有,遍体鳞伤,方知幸福并不等於荣华富贵,而是在於当天,身边那个与自己日吵夜吵、却仍然睡同一张床的平凡丈夫。这个女人花了大半生青春,从来未到过自己内心深处,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麽。林春也像这个女子般,从来没问过自己想要什麽。
就算他一早知道自己想要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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