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纸,开始我的大业,我要瞪着这张信纸,直到它写满字,或者脑溢血。最终,我没有脑溢血,它也没有写满字,一个字也没有。我仰头看着席飒然的字迹,右手不由自主伸进被窝……我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厌恶这个念头,最终什么也没做。能把我从这种自我厌恶和苦恼中拯救出来的,唯有繁复的习题。我的枕边有一摞这样的考卷、练习册,上面同样没有我写的字,但我已经看完了,不会比看一本小说更久,它们按照一定规律组合在一起,制造障碍,悄悄地隐藏谜底,或者亮出底牌,让人去反推、去证明、去排错,它们简单是因为它们是有答案的。有些事情,却没有答案。
午休时间,陆明锐打来了饭菜。他用的是我的饭盒,我不能倒掉这盒饭再重新去打。我和他没有深仇大恨,没有,就像天和地,夏和冬,火与冰。我希望我们界限分明。我一边吃饭,一边看室友的课堂笔记,这是我的习惯,一定要一心两用、一心三用,不然我什么也干不了。如果我去上语文课,我必须写理科题,不然我什么也听不进去。如果是数学课,我就会背单词,不然我根本不明白老师不耐其烦在强调什么。最好是不上课,节奏由我控制,我就能专心致志。对此,老师和同学都给了我极大的宽容,我脑子不那么正常,大家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我看完了半学期的化学笔记,陆明锐也洗完了饭盒和衣物。我辨认出阳台上挂的东西应该是我的,袜子、内裤、外套,应有尽有。那天阳光很好,他站在阳台上回过头看我,神情有一点委屈。我放下笔记本看他,他不像席飒然。席飒然从不洗我的东西。席飒然很笨,无论是饭盒,还是衣裤,都洗不干净。我一遍又一遍教他怎么洗,他总是在旁边笑嘻嘻看着。他连鞋带都系不稳,我说你鞋带散了,他会搭着我的肩,自然而然抬脚,维持姿势等我搞定。
不像席飒然的陆明锐认真地说:“白栩文,我们做朋友吧。”
陆明锐身上有股暖融融的洗衣粉的味道。席飒然是这个味道吗?我发现我忘记了,席飒然喜欢打篮球,打完篮球我们会躺在草坪上发呆,看云卷云舒,任热汗流进泥土里。小时候席飒然和我一样高,后来他只到我的肩膀,他总是忧心忡忡地叮嘱我,小白,我追不上你了,你不要再长高了。我说打篮球会长高。他就这样迷上了篮球,有时候穿着我的球服,像个心灰意懒或者朝气蓬勃的街舞少年。
陆明锐摇晃着我的肩。
我知道陆明锐说了什么。我的听力普通,但是擅长压码,可以听完整段听力材料再去看选择题,可以听小语种教授滔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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