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时,门被从外面“砰”地砸开,一群记者如同看到血的蚂蝗似地蜂拥而至。
……
(十三)
第二天的头版头条我依然是主角。标题喜感依旧——《2010年堪称最劲爆的新闻!电视剧天王白墨起、当红青春偶像冉冰和无名MB不得不说的故事!》我放下报纸,淡定地看着任正鸿。
原来一个人气到极点是一言不发的。
“你已经被我们公司解雇了。”任正鸿沉默了许久后,下决心般说道,“至于你父亲还欠我的398万,剩下的五年我会安排你通过别的途径还。虽然你不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但在还清债之前,你的身体依然属于我们公司所有。现在,你可以走了。”
……
我走出任正鸿的办公室的时候,冉冰正等在门口。
“对不起,”我满脸歉意地按了一下他的肩。就要离开这个工作了九年的地方了,要说唯一还放不下的,就是冉冰了。作为早些混圈子的过来人,我不仅没有帮到他任何忙,还在最后要离开之际连累了他。听助理长吁短叹,冉冰所有刚刚发行的新唱片《光》都被从货架上撤空,更别说之后三个月的全国签售。
“不用介意。”冉冰耸了耸肩,又从口袋摸出一个东西给我,“这个给你,昨天在宾馆找到的。”
我接过,笑了笑,“谢谢。”我说,“其实,我更想要一张你的新专辑。”
“我会东山再起的!放心吧!到时候一定寄一张去你家!让你听听我可不是光有一副外表的空皮囊!”冉冰自信地冲我笑了笑。
走出公司大门,阳光正烈。我摊开手,一颗骷髅型的耳钉在掌心一红一绿地闪着光。
(十四)
真没想到新的工作这么快就有了。
竹小姐客气地把我带到一家装饰豪华的房间门口,笑说,“只要陪客人喝酒,逗客人开心就好。客人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可明白了?”
我想起九年前的某一天,刚认识任正鸿那会,他说,“如果不要加入我们seven公司,你就得去做坏事,做和妓/女一样的事情。”
我盯着竹小姐涂抹着夸张大红眼影的脸,点了点头。心想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
我站在衡鹰酒店十八楼的阳台往下看。已经入夜,今晚没有风,马路上灯火珊阑,高级商城高耸入天。这里是G城堪比日本银座的商业街。当然,能进出附近任何一栋商厦消费的,都不是穷人。比如我的第一个客人,向老板。就是对面那栋商业楼十三层的总裁。掌管着整个城市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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