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的。她的嘴唇乌青;我说:”看上去像是氰化物中毒。”警长点点头。
再看另一具;是个年纪不大的人;活着的时候也能算得上英俊。鹰钩鼻;深眼眶;刀刻一样的嘴;一看就知道是个意志坚定;性格暴躁的年轻人;现在他和他的妻子一起;静静地躺在这里;对外界不再有任何感知;在他的头上;有着一道很大的伤痕。我盯着伤口看了半天。然后戴上手套;把他翻过来;果然后脑还有一个撞击伤。但是不足以致命。
“死亡时间很确定吗?”
“一个仆人很肯定的说是下午三点以后;因为三点钟他刚刚按照老规矩给金斯利送过茶;那时他正在伏案批改着文件。那个仆人绝对可靠。”
“什么时间发现尸体的?”我问道。
“三点三十分。那个仆人进去收茶杯的时候。”
“那个时候奥贝坦小姐在哪里?”
“不知道;仆人在快一点的时候看见她进了金斯利先生的房间。但是她一直没有出来。金斯利的那间书房是个阳光室;还有一个门直通向停车坪;仆人认为她杀完人后通过那个门离开了房间;开车逃跑了。”
“这么说;这不是一件密室了?”
“但是你要知道;无论是谁进出停车场都会被管理人员看见阿。事实上管理人员那天下午只看见了奥贝坦小姐一个人开车离开了停车坪;但是时间他记不得了。实在是遗憾。”
“嗯哼。”
“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看不像是他的妻子干的。”我说;”你看她的体格;不像是能挥得动这么大木棍造成致命伤的人。”
“也可能是两人争执起来;她处于气愤之下杀了他。你知道;一个人感情的特别强烈的时候;是有可能发挥出来平时没有的潜力的。”警长看着尸体说。
“奥贝坦小姐性格如何?”
“据她的仆人说不错。”警长说;”不过你要考虑是在极度气愤的情况下…”
我说:”我明白;如此我才想不通。”我指着金斯利的伤口说;”首先;要是她处于极度气愤下;是不可能会掏出手套戴上再杀人的。要是说她自打进屋后就没有摘下手套;也说不通。
一般的手套无论怎么厚;也会有血迹透过来;使凶手的手上粘上血。之所以没有血液反应;那么应该是塑胶手套吧?但是一个贵妇人是不可能无缘无故把塑胶手套带在身上的。她又不是女佣人。所以一定要坚持是带手套作案的话;那么奥贝坦小姐就是有备而来;而不是激情杀人。这和您推断的不太一样吧?”
警长看上去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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