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第三位。
正如主权是不能放弃的,它也不能被人代表。它的关键是一般意志,一个意志是不能被人代表的:它要么是自己,要么不是自己,没有中间的可能。人民代表因此不是也不能是人民的代理人,他们只是人民的使节,不能最后定夺一切。任何法律不经人民亲自认可都是无效的;它不能成为法律。英国人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他们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只是在选举议会成员时才自由,而在两期选举之间他们是在奴役中,他们什么都不是。在他们自由的短暂时间里,英国人的自由方式使他们该当失去这种自由。
代理人是一个相当现代的观念:它来自那个使人类败坏、使人这个名字蒙羞、邪恶荒唐的封建政府。在共和制,甚至于古代的君主制下,人民从无代表,这个词根本不存在。在保民官非常神圣的罗马,几乎没有人会想到他们可能篡夺人民的职能,而在盛大的群众集会中,他们也从未试图把群众专政转化成自己的权威。群众集会的规模有时所引起的困难由格拉奇时代可见一斑,许多群众要从屋顶上扔下他们的投票。
当法律和自由就是一切,困难就不算什么。这些聪明的民族从不让任何人超出它应有的范畴:他们的法西斯权杖卫士【译注1】可以做他们的保民官不敢做的事;他们不怕他们的权杖卫士会把自己代表。
为了解保民官为什么有时可以代表他们,我们只要理解为什么政府可以代表主权者。既然法律是一般意志的表达,显然,人民在行使立法权力时是不能为人代表的;但是,当它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时,它可以也应该由人代表。这表明,如果深入审视,世上很少有几个民族拥有法律。尽管如此,可以肯定,不具有任何行政权力的保民官并不是凭着他们的官职来代表人民,而是要超越元老院的权力才能代表人民。
在希腊,一切人民必做的事它都自己来做;它不断地在户外举行集会。希腊人生活于温暖的气候,他们并不贪财,一切工作都有奴隶完成,自由是他们唯一关心的对象。没有这同样有利的条件,同样的权利如何能够保持?我们的恶劣气候增加了我们的需求【原注1】,我们户外的公共场地一年有六个月不能使用,我们失声的语言在开扩的空气中无法为人听见。我们花了更多的气力于利润而不是自由,我们更怕贫困而不是奴役。
什么?自由难道只有由奴役的支持才能维持?也许吧。两个极端在此相互衔接。一切不属于自然的东西都有其不利,公民社会比其他一切更甚。那种一个人的自由必须由另一人的自由为代价的情形,只有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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