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quisd’Argenson说,‘每一个人都完全自由,可以做不伤害他人的任何事。’这有一个不变的边界线,不可能再有更精确地描述了。我总是禁不住要援引这个手稿,作为对这个远见卓实、德高望众的智者的怀念,他虽然是国家大臣,却保持着公民真正的心灵,对他祖国的政府有着公正成熟的观点。【原注6】在为卡特莱恩诉求时,凯撒试图建立灵魂道德的教义;而Cato和西塞罗根本就不想费时纠缠哲学问题而回绝了凯撒;他们简单地表示凯撒的发言象一个不良公民,他正拭图推动一个于国家有害的教义。正是这个问题,而不是神学问题,元老院不得不通过它的裁决。【原注7】举例讲,婚姻是一个公民约法,没有其对公民的效果社会根本不会存在。任何不宽容的宗教都必然会篡夺攫取进行婚礼的权力,让我们假定某一教士成功地使自己独揽了此一大权。结果非常明白,通过在司法上推行教堂的权威,它就破坏统治者的权威,一旦这一切成真,统治者将只能拥有教士愿意提供的那些臣民。如果教堂可根据人们是否相信某一教义、是否接受某一仪式、是否虔诚来接受或拒绝婚礼的进行,难道还不清楚如果教士谨慎行事并坚持到底,它最后就会获得对下述的完全控制:继承、公职、公民、甚至于没有法律常规就不能存在的国家本身?但有人会说,对这种滥权可以申诉,可以对教堂传唤,训令,甚至其财产的剥夺。多么可怜!我不会说什么勇气,教士只要有一丝的常识,它就会毫不抵抗而继续进行它自己的事务;它会平静地接受所有申诉、传唤、训令和剥夺,最后它会重新恢复其所有权力。在我看来,当一个人确定能够得到全部时,放弃一部分并不是什么巨大牺牲。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九章
结语
在奠定了政治权利的真正原则,并把国家置于其基础上之后,我可能还会继续用其外交关系来支持这些理论,这将包括国家法律、商业、战争和征服的权利、公共法律、联盟、谈判、条约、等等。但所有这些形成了一个超出我视野的巨大的新课题;我不得不把我的眼睛限制在我能接近的事务上。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
--完--
翻译后记
历时三个多月,我终于把《社会契约论》全本翻译完成,作为中译电子版奉献给热心的读者。翻译是对比参考了市面上的Bair和Cole两种英文译本基础上完成的。作为一个理科学者来翻译这样一部政治学名著,其中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第一遍翻译后进行的反复较读中,我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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