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楼道的灯亮着,电梯门开后坐在行李箱上的青年站起来,有点局促地朝余栀叫了一声。
这是谁?某个瞬间余栀没认出他,多少年了?她印象中“弟弟”这一形象永远停留在了他们分别的十叁岁,那时候他还没余栀高,头发理得能看见头皮,永远不修边幅,冬天耳朵跟手指生很严重的冻疮,红彤彤一片,据他描述又疼又痒。
灯突然灭了。黑暗里同时响起一声“啊”,余栀愣了愣,在光线被阻隔的那几秒中想到了很多事情,但她再次能看见时又都忘了。
“……刚外卖员送来份,呃,水煮鱼。”青年说。
余栀注意到了他最开始的停顿,以及脱口后被很快改正的乡音,说不清什么滋味,她打开门,在玄关换下鞋子,扭头看见他仍在门外站着。“亓司宇,”她说,她惊讶于自己还能这么平常地叫出他的名字。“你站外面干什么?”余栀心平气和地,用她考了两次的一乙普通话说。
他们关系还很不错的童年,余栀会鲜明地向他表明自己对外祖一家姓氏的羡慕与喜爱,父母离婚后她一度想过改姓,最终被母亲制止了。多年之后想到这个被她刻意遗忘的表弟,她脑子里浮现的第一印象仍旧是他罕见的姓氏,说得严重点,她没法得到的、甚至求而不得的,却是他生来具有的。
“这个……怎么办?”青年抬了抬提着个大塑料盒子的右手,这次说话时他没有迟疑。
外人很难理解他们出生的那座县城,经济跟文化严重脱节且不平衡的一座城市,现代化高速发展,人们的思维却停滞不前。在那说普通话是某种意义上的异类,只有背书时才会用到的语言,连教师都操一口口音浓重的乡音;回想到高中时整座校园对某个从省城回来后坚持说普通话的男生的隐性霸凌,余栀常常会觉得很抱歉,但——很不可思议不是吗?光鲜在潦倒中被排挤,在小说中最常出现的是这件事的反面。
对余栀来说这是个格外年轻的语言,从她真正使用它也只不过过了五年。“你好恶心。”这是她八岁时对面前不小心讲出句普通话的青年说过的,但现在他们却正在用这种语言交谈。他们分别后才各自学会的发音,使用普通话的他们可以是对陌生人。余栀很乐意这么做,她想他也是。
“吃饭了没?”余栀走进洗手间,一边洗手一边问。门敞开着,青年搬着行李箱,霹雳乓啷地,仿佛是撞到了门框。
“路上啃了块面包。”青年眼神游移,没往卫生间里看,余栀往后扫了一眼,在架子上看见了早上晾的内衣,她甩了甩手上的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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