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经验不能代替社会对人的思想和感情所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教育,那么在爱情领域里,就更不应指望经验。
况且,教师和学校领导人曾一致指出过,在学校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严重缺点(例如,尽管进行了许多努力,仍未形成一个团结友爱的集体),其根源恰恰在于学生个人内心深处的隐私没有成为教师所关注的对象。
教师常常忘记,品德首先是在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伟大的义务感,只有当它能在生活实践的每一步中得到生动体现时才能成为人的行为准则。在培养未来的一代人时,我们应当首先在个人领域,即在青年人靠良心的驱使而产生并得到控制的相互关系领域里,培养最纯洁、最富有人道主义的情感。不应忘记,恰恰是在这个领域里,陈腐关系的残余最有生命力。在社会公益劳动中表现出来的忘我精神常同对待妇女的老爷态度和平共处;解决劳动集体生活问题中的严肃性常同友谊和爱情中的轻率行为和平共处。例如,下述情况是屡见不鲜的:妻子和丈夫同时下班回到家里来,丈夫坐下来休息,或读报,或看电视,而妻子却要在厨房里忙碌,要收拾房间,等等。
学校的每一位教师无意中都成了下述情况的见证人:青年男女由一般的精神交往发展为爱情;他们的爱情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而变得日益牢固,使在内心深处保持着专一爱情的年轻人的生活充满欢乐。
令人十分高兴的是,许多男女青年在精神交往中,在对待爱情问题上表现出是高尚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有明确的生活目的,有执著追求的理想,能为赢得自己的幸福而努力奋斗,并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高尚、美好的爱情,不让它蒙上任何阴影。
在学生(成年人也如此)的生活中有许多问题迫使我们认真地思考怎样培养年轻的一代。在一些年轻人的行为中,我们常看到一种相反的现象,即一方面是在他们的周围有着思想丰富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是他们对个人的隐私采取轻率的甚至市侩的态度。你若细心观察,便会发现他们的社会积极性和思想性是虚有其表的,不是由衷的。这些青年男女对待爱情的观点是浅薄的,没有深思熟虑,没有考虑未来。因此,他们在解决诸如结婚和离婚等重大问题时便轻举妄动,持无所谓的态度;他们对与“生儿育女”等有关的性关系问题也极其轻率,粗俗地理解自己“对爱情的需要”,毫无责任感,最后沦为道德败坏。
生活经验表明,在同心爱的人的相互关系中缺乏义务感的人,他在为实现社会理想的斗争中也决不会是个坚强不屈的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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