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的组成部分,成了我的道德尊严。爱侣之间这种思想和感情的相互渗透越深,在他们面前展现的使情欲日趋高尚的智力和审美世界也就越丰富多彩、鲜艳夺目。精神交往达到如此境界之后,同爱人的结合就是一种巨大幸福,这并不是因为占有了对方的身体,而是爱人的外貌展现了他的内心世界的丰富。爱人相互间展现的精神财富越多,他们之间的爱情也越牢固。精神交流能增加彼此的责任感,使相互的爱恋更符合道德规范。人们常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妻的道德面貌日趋一致,两个人心心相印,水乳交融,犹如一人。这种说法决不是偶然的,其中蕴蓄着深刻的生活真理。
综上所述,对道德尊严的尊重感,把爱情提到了纯洁、高尚的精神交往的高度,使人能抛掉一切损害人的尊严的各种动机。如果没有这种尊重感,就不会有真正的爱情,就不会有从精神交往中获得的人间幸福,而肉体的快乐是短暂的。
没有对人格的高度尊重感,就不会产生真正的爱恋之情。如果是男人对女人缺少这种尊重感就更为可怕。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迷恋是建立在女人的外表美上,也就是说建立在性欲的满足上,那么这种动机很快会被识破。希求满足性欲,对妇女是一种严重侮辱。这时,她不仅对爱情的自然本能一面,而且对希求满足性欲的男人的整人道德面貌产生强烈厌恶感。女人对不尊重她的人格、不关心她的内心世界的行为极端敏感,可以说远远超过男人,这是女人所处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
在我们的社会里,男女在婚前没有建立起促使他们的精神上一致的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关系的现象,是很少见的。这种现象被看作是一种不道德的结合,是被一种丑恶的、自私自利的动机引起的结合。这种婚姻令年轻人深为忧虑,产生许多问题,更使他们对违反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行为抱着毫不妥协的态度。几年前,在基辅发生的一件事曾引起学生界、知识界和舆论界的严重不安,这是值得深思的。
州里某负责人的年轻的儿子,是个大学生,爱上了一个姑娘基辅近郊某集体农庄庄员的女儿。姑娘对小伙子也以爱相报。后来小伙子的父母知道了儿子的心事,便劝说自己的儿子同姑娘断绝来往,说什么必须这样做的理由是两家不门当户对,他出身于一个“大人物”之家,而她不过是一个农家姑娘。还提出另一些借口,说什么小伙子的父亲知识渊博,兴趣广泛,同一个孤陋寡闻的普通庄员毫无共同语言。其实,小伙子的父母根本不了解姑娘的父母。
儿子是个意志薄弱的人,遵从了父命。他让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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