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对多的场景里,要嘛不打,要嘛先下手为强,说废话是没有用的。这个理论对某些卫道士来说肯定很鄙视,但是生死关头,哪理那么多屁话!
那刀疤企鹅显然也是卫道士毒害者之一——不然他也不会修成那样的“绅士风度”——他没想到我们居然连最后的回应都没有,直接开打!他急的乱跳:“你们还没有回答我呢!按不按规矩办……”话还没说完,小牛就一马当先,一脚将他踢飞!
“白痴!”我们只能这么说,都开打了,还喊什么“按不按规矩”……如果不是生死关头,我们这边的肯定昏倒一大片。
我拿出那把刀——这把刀我用的很趁手,后来就一直在我身上了,直到后来的一次战斗中,它断了——纵身就跳了起来,双手持刀狠狠地向一只企鹅劈去,这一招是我从铅笔讲解的“飞跳脚”里优化成刀招而来的,身体的体重加上重力的作用,腰背手臂连成一片,以求最大的攻击力,并加强了我的气势,果然,那只企鹅看着我凶猛的样子吓得一动不动,而这一动不动的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他被我很整齐地砍成两半!!
铅笔还是用脚,他的“飞跳脚”在这里显然是无敌的象征,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因为身手敏捷的企鹅很容易就躲了过去,让他徒劳无功,但是他脑子真的很灵活,用脚不行就改用拳头拖住对手之后一脚横出,对手就捂着下阴惨然大叫地倒地,这时候再一招“飞跳脚”,对手就昏迷在地上鹅事不知了。——实话说,这招数很无耻,但是铅笔脸皮厚的要命,我们也就无话可说了,更何况这个时候,脸皮算什么?
而后就是AA,AA的拳头实在厉害,基本上是一拳一个,堪称秒杀,所以AA我们也不必担心,该担心的,是铅笔的手下小牛他们,小牛还好,看来他除了阿谀奉承之外,手上也是有几把刷子的,但是他只能面对一个。而其他的企鹅都是两个打一个,若单挑的话,地上那名满头鲜血昏迷不醒的兄弟就是一个例子。
所以,很大的一部分压力都压在我、AA和铅笔身上,特别是我,因为我有刀!
在我的身旁,一共围着七八只企鹅,他们只是围着我转,由于忌惮我的刀,暂时不敢攻上来,而我也不敢出击,因为如果刀被夺,我们就等死去吧!
但是这样拖下来,对我们很是有利,一半的企鹅被我拖在这儿,使得铅笔他们很轻松多了,等铅笔他们解决完那些企鹅,他们就败了。于是一只企鹅终于忍不住出手了!
他“咚咚咚咚”地冲了过来,利用身体的冲力以增加出手的力道,满脸杀气地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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