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前!
拳头!
“……要嘛躲!要嘛硬抗!……”铅笔的话仿佛在我的耳边响起。
躲?身边都是敌鹅,一躲肯定是找死!我一念至此,拿着那把刀,就那样地一刺!
其实,刀是用来砍得,用刺会减少很多的力道,也不能发挥刀的全部作用,但是我没有像高手那样的本事,可以以守为攻,所以我只能用刺!
“噗!”我的手臂一顿,刀刃入肉的声音立马响起的时候,我就知道第一回合我胜利了,只见那只企鹅的拳头离我的头不到一寸,正死不瞑目地看着我,发冷的眼神令我心里一寒。
刀加上手臂的长度,理所当然比他的手臂要长的多,再加上他冲来的力道,使得我的刀尖更容易捅入他的身体!
而这时,我四周的企鹅们都动了!
我一脚踢开挂在我刀刃的那只企鹅,躲过一拳两脚,右手的刀随意地一横扫,一名企鹅溅血而退,而我的身体,却足足挨了三拳!
我的头脑一阵发昏,愤怒地大喝一声,手拿着刀乱舞了起来,两只企鹅反应不及,双双被砍了个正着,但他们还没有死,连忙退出了危险区域,这样一来,还剩下的五只企鹅更难以抵挡我疯狂的挥刀乱舞!
我疯狂地一看见企鹅就挥刀劈了下来,顿时吓得他们心惊胆战,一看见我跑过来就躲得远远的,连铅笔和AA他们都停下手来,呆呆地看着我发飙。
铅笔就是那样被我收为小弟的,他当时没想到我一只企鹅居然可以能和七八只企鹅对抗,并杀得他们抱头鼠窜,在他的眼里,我不是一个平民,他宁可理解我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尽管我有一把刀,但是,铅笔觉得,就算是自己也有一把刀,也不能像我一样威风。后来我的这个乱舞,被我扩展了一个大绝招,为将来的“乱舞门”这个门派奠定了武学基础。
那个时候,我似乎都没了理智,在我看过的小说里,这样的行为可以理解为“狂化”,我手里的那把刀一直都高高挂着,看见企鹅就冲了过去,而他们却马上拔腿就跑,这样一来,成了一场追逐战了!
后来在那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追杀下,那刀疤企鹅终于崩溃,他绝望地大吼了一声:
“我们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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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8 我是黑帮老大!
更新时间:2008…12…11 0:19:12 字数:2309
而我当时确实没听到刀疤企鹅的“投降申请”,我只是看见一只企鹅居然不跑了,大喜过望,连忙冲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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