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谕云:
袁世凯奏拟试办直隶公债票一折,外洋各国遇有军国要需,临时募债,无不闻风踊跃。独中国办理公债,辄多观望不前。良由官吏不能践言,民信未孚所致。兹据该督奏称,开募债票,以取信使用为宗旨,洵为扼要。所陈筹有的款,按年付息,分年还本,发给票据,准其交纳本省库款关税各项,并随处皆可兑用。拟具章程,尚属周妥,着即准其试办。仍责成直隶总督暨藩运两司,无论现任接任各员,一体认真经理,实力信行。经此次奏准之后,作为永远定案,断无改易,倘该官吏违章失信,仍蹈前辙,或启弊端,定行从严治罪,决不姑宽。钦此。
以上数端,乃袁世凯政策中最显著者。然此数种弊害,诚中国切肤之痛,袁世凯能骤然改除,亦人所难能也。
时北洋新政,实有可观,袁即具疏奏闻,两宫亦甚欣悦。下诏奖袁办理之善,通饬各省一律仿行。于是各省有派员来直考察者,有派学生来直肄业者。而北洋新政遂啧啧称道于各行省。至于中国警察制度之施行,陆军之改良,科学之输入,固当排袁世凯为首功。以此三端为袁功业之最显者。
北洋政治锢习驱除,袁遂思大兴科学,凡具有科学知识,皆优奖重用,学者皆闻风兴起。明时局者,知空疏文字无益社会,弃举业入学堂,并游学外国者亦日渐发达。而日国教育家亦多热心,以中国来游学者多年华老大,使必循序渐进,则时不我容,于是特设法律政治速成科,择科学之精华,授中国之学生。袁亦极力提倡。厥后北京进士馆诸人,以及各省候补道府,更有清贵如殿撰夏同龢,尊贵如蒙古亲王,皆至日邦就学。其极盛时有四万人之多,于是中国之文化,遂大有勃兴之气象焉。
第三节主张立宪
尔时留学日邦者,多数皆鼓吹中国立宪。袁世凯亦赞成其说。而孙文之党派又鼓吹种族革命,其风甚炽,清政府忧之。袁陛见入都,两宫问袁抑制革命风潮之策。袁乃陈各国宪政之善,当此时会,非行宪政不能免革命之风潮。故其时有五大臣考察列邦宪政之命。及五大臣归国,皇族中最开通之泽公,遂疏称立宪政体利国利民,惟不利于官。其余四大臣亦皆以立宪为然。而顽固党反对甚力,两宫为众论所惑,又召袁入都决议。袁力排众论,主张立宪,谓非此不能图强。两宫之意乃决。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秋七月十三日,遂颁预备立宪之诏,翌日又命袁世凯等会议改订官制。诏曰:
昨已有旨宣布立宪之预备,饬令先行厘定官制,事关重要。必当酌古准今,上稽本朝法度之精,旁参列邦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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