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
“我联想起第四起案件的证物打火机。打火机普通吧,当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受害人并不抽烟,身上却有两只打火机,还有撞击芯。你知道第五起案件的嫌疑凶手是个什么人吗?”
郑航摇摇头。
“打火机组装工人。他曾是社会混混儿,吸过毒,坐过牢,出狱后利用在监狱里学的技术,在家里开作坊,组装打火机。那么,这个打火机算是证据指引,还是凶手的游戏向导呢?我一边摆弄牡丹花,一边想着这个问题,一直想不清。”
“我拿这个问题跟主办侦查员探讨,他一口咬定是第五起案件的证据。我问他打火机能证明什么,他却也说不出道理来。其实,他们清楚打火机作为证据毫无用处。于是,我的思绪回到第六起案件中,牡丹花——贩运?买卖?培植?”
郑航的思维接受了她的引导,建议道:“让刑警去调查。”
“没错。我跟侦查员说,凶手会不会是个跟牡丹花有某种联系、家里养鸽子的人。结果一查一个准,侦查员冲进去时,嫌疑人正在给鸽子撒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