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打扮的少年,胸前戴着一串狼牙,似是部落中的贵族。
毗邻燕军军营,荔慈恩率先下马,大步走到军营前。
数月不见,荔慈恩的脸上褪去了青涩,一双乌黑的瞳孔明亮非凡,闪动着少女的婉丽和聪慧。
她遥遥行礼,朗声道:
“民女荔慈恩,携兄长荔象升,不负殿下厚望,率草原十三部俯首称臣。”
第111章
草原十三部携族人归降, 谢兰胥在营中设宴款待。
营中灯火通明,杯觥交错。
草原上的人,除了善骑射以外,喝起酒来个个都是高手, 哪怕是那佩戴狼牙饰品的贵族少年, 即便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也是一整坛酒放在桌上, 动辄便单手举起酒坛痛饮。
荔慈恩用官话介绍他的时候, 说贵族少年名叫阿奢奇, 来自草原上除鸦休以外最为强大的一部吉拉,他的父亲, 是上一任吉拉首领。
“阿奢奇的父亲欺压族人,强占□□, 在部落里积怨已久。阿奢奇的母亲也是被他活活打死。我到访吉拉后, 阿奢奇的父亲拒绝效忠, 还欲将我吊起来烧死——”
荔慈恩正在讲述她在草原上的游说经历,这一段惊险的故事让荔知听得心里忽上忽下。
“后来呢”她忍不住问。
“阿奢奇起兵反抗父亲的统治成功, 原没有继承权的他,被众族人推选成了新一任的吉拉首领。我也逢凶化吉,成功说服了阿奢奇投靠大燕。”荔慈恩笑道。
“你这一行,还真是惊心动魄。”荔知感叹道。
“都是有惊无险。”
荔慈恩话音刚落, 名叫阿奢奇的少年就提着酒坛走到了帐中央, 冲着高台上的荔知行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节。
阿奢奇开口说话,荔慈恩在一旁翻译:
“听说你是恩的姐姐, 恩是我见过最聪明, 最坚强的女子, 她说你们中原女子, 以长姐为母,她母亲不在了,你一手将她带大——”
荔慈恩翻译了一半,似乎是觉得阿奢奇闭口张口都是她的名字,换上吉拉部落的语言小声呵斥了两声。阿奢奇不气不恼,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冲荔慈恩明晃晃地笑。随后举起酒坛,在荔知和谢兰胥面前一饮而尽,席间一片叫好,吉拉部落的人用力鼓掌。
“他说,谢谢姊姊将我养得这样好。”荔慈恩向荔知解释道。
荔知发现她耳垂红红的,却当做没有发现小女儿的心思,笑而不语。
虽然帐中的燕人和部落人语言不通无法交谈,但军中之人本就豪爽,听不懂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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