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我也不说这个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家伙就是传说中的——溪边。
古书有记载,溪边:兽也,其状似狗非狼,可御敌,食其皮者可以不蛊,食其肉者可以通灵。
所以,它不仅是良药,更是驱鬼人士的大好助手,得者不说可以成为钟馗一样的驱鬼宗师,也可震摄一方,安宁天下。
只是,此兽有个最大的缺点,也是我最不能容忍的地方,那就是——善喜尸。
换句话说就是这个狗不像狗狼不像狼一样的东西爱吃死尸,尤其是死了很久的人或兽的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这星期的目标是300,加油↖(^ω^)↗
咸蛋超人!
山洞(三)
扶了一下额角,看来现在要分尸不均了。
原以为是哪个大侠听见了我的哀嚎,下来救的小女子一命,如果碰巧遇到个帅的话,我就干脆逼迫他来个以身相许,而他又有了喜欢的人,一番恩怨缠绵、把酒江湖后,他终是发现了我的好,最后和我双双把家还,而我李清韵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也留下了一段流芳百世的矿世情缘。
可现在……
叹了一口气,我重新坐回壁角。
“你们慢慢打,谁打赢了,谁再来吃我,我可不想又被咬死又被捆死。”
闭上眼,只片刻的功夫后,耳边就响起了巨大的嗦嗦声,一会是斑斓兄的游动声,一会是溪边兄的撕咬声,空气中开始蔓延了一丝不属于人类味道的血腥味,那是一种犹如生锈铁材的味道,皱着眉头,我终是免不了担心的睁开了一只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是比较希望斑斓兄赢的,虽然它很恶心,但捆死怎么说都比被咬死要强上百倍,可世上之事,不如意十之八九,譬如现下的情况。
只见块头不知要比溪边兄大多少倍的斑斓兄,此刻一身已是血迹斑斑,原本的花衣裳也变的东缺一块西缺一块的残破不全。
我就说了嘛,捆死要比咬死强上好多倍,看看这血腥的场面,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咱还是逃吧……
继续提起别人的腿,我在风大雨大下猫着腰沿着墙壁一点点的往外挪去。
别人多说打架的人是最专心致志的,现在我要将它引申为:打架的动物尤其是为了切身利益斗的你死我活的动物更是专心的仿佛眼里只有情人般的极具关注着对方的一举一动,而严重忽视掉周围的一切。
一远离它们数十米,我腿上就像上了个发条似的朝外奔去,动作熟稔的跟脚上只是套了个假肢而不是伤了般的颠簸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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