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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布袋应该是一个随身空间,路德维希有几分好奇的盯着那个小布袋看了一下,而当他看到米菲斯特从口袋里掏出的东西之后,他对米菲斯特之前所说的话,产生了更加大的怀疑。
“有这个也不行吗?”黑黑的小蹄子上举着一颗粉粉的骷髅头。之所以说它粉粉的,是因为那颗骷髅不科学的长着一对纤长的眼睫毛,头顶上没有半根毛,但是却扎着两个硕大的紫色蝴蝶结。
路德维希甚至产生了一种感觉,如果这颗骷髅真的是文书骷髅的话,那它一定是个娘受!
滚蛋,都只剩一颗头了谁还在乎它是汉是娘,是攻是受。
“怎么啦?”看路德维希很久没回话,米菲斯特忍不住开口道,“有这个应该可以夺位吧,这可是我从宝物库里偷出来的,要是被老爹和魔王陛下知道的话,他们一定会把我关小白屋的!”
“……”维尼莱尔吗?路德维希听到这名字就头疼,他感觉自己从重生以来就一直深陷在这个名字的阴影笼罩之下。他一直觉得,兰斯是注定主角,维尼莱尔是最终的boss,而他路德维希却只是这个故事中一开端就被兰斯斩杀的一个路边小怪。但是现在看来故事远远不是这样,那么原来故事的主线到底是什么?
该死的,这种需要动脑的时候兰斯偏偏不在这是什么情况啊!那家伙不是每次一穿越就会出现的吗?
“喂!喂!喂!”米菲斯特蹬着后踢,挥舞着那颗粉粉的骷髅头,他讨厌被人忽视的感觉,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尤为讨厌被眼前这个人忽视,想要被这个人一直看着,一直摸着,“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做肉票敬业点好嘛!”
肉票?!路德维希脑门上的青筋瞬间有了爆炸的趋势,被自己从小骑到大的畜生当成肉票……这种感觉比被杜克捅一刀还要让人燥得心慌!
哼!果然不能停止治疗!
☆、84 第八十四章
想要训练出一匹优秀的坐骑主要分成三个步骤:
1准备骑具
2增加人与坐骑间熟悉度
3坐骑骑乘状态下的调。教!!!
第一条现在没有条件;直接跳过;第二条早在原来的世界就完成度100%了,也可跳过;所以剩下的就只有……
长靴后跟的马刺紧贴着米菲斯特的马腹;半点都没有准备离开的意思,要是以前路德维希可不舍得这样,但是对于这个没脸没皮甚至都不是童子马的没节操兽人,路德维希觉得他根本不需要客气什么。
算起来这已经是他被米菲斯特劫持后的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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