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了;兰斯一反常态依旧没有出现;让路德维希不得不怀疑;是不是上个世界兰斯比他早出现十多天;所以这次他要等上十多天兰斯才会出现。而在这几天中;路德维希和米菲斯特已经两次遇上了杜克带领的骑士队。
虽然从米菲斯特那边得知,杜克所带领的骑士团是打着明里和亲暗里刺杀的计划去行刺巫妖王;不过路德维希却没有打算和他们汇合,连着两次都驾米菲斯特麻溜的逃跑,甚至还甩了杜克一道天雷,逼迫那个脸色不善的骑士不许跟来。
杜克去杀巫妖王是为了拯救世界;而他和米菲斯特去巫妖王城却是为了夺取下一任的皇位,继续祸害世界,虽然都是要杀死巫妖王,但是本质却完全不同。合作或者利用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麻烦。
人越多,越容易引起巫妖王的反感和怀疑,那句话怎么说的,不怕狼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奥托的骑士团,见到耶希亚之前路德维希从来没有期待过,见过耶希亚之后他就更加无法期待了。而且杜克那家伙虽然还有点用处,但是也时不时会犯二。二货有米菲斯特一个够了,要是再加一个杜克,在没有兰斯来平衡队伍脑残度的时候,杯具之神绝对是会来光顾他们的。
“咴~”驮着皇子殿下的黑马发出可怜的叫声,呜呜~肚子被扎得好痛,独角收起来的感觉也好难受,就算你是我爸爸的情人也不可以这样欺负啊,而且我还有一点点喜欢你,你不觉得这样很过分嘛!!!
米菲斯特看着他眼前那块烤得香喷喷的龙肉,怎么也想不到,身为兽人族少主的他,居然会变得骡子一样,追着被竹签吊在马头前的食物听人话的往前走……唯一的区别就是骡子面前吊着的多半是萝卜和白菜,而他现在眼前挂得是一块龙肉。
咴咴~我不可以这样,尊严!霸气!快雄起!米菲斯特用力的摇头,可是头一动立刻就有了风,龙肉那股焦香的味道顺着风传了过来……唔……好香,不愧是世界上的顶级美味,而且还刚好和我是同一属性的!暗属性的龙肉!!!咴咴~我要吃!
路德维希看着米菲斯特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追着龙肉跑的傻样,抿着唇就想笑。好在当时他看米菲斯特喜欢吃从兰斯哪儿多拿了几份存在空间里,现在算是有了点作用。
米菲斯特天生智商低,好搞定,而另一件事就有点令人犯难了。路德维希拿着从米菲斯特蹄子上抢来的粉粉骷髅头在检查了N遍之后,他现在可以确定这颗骷髅的确是文书骷髅,而且还刚巧是他缺少的骷髅之一,欲望。
而这样一来就又出现了两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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