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木长案边盯着墙上的一把镀金的长弓出神,挺拔的背脊上披着蝙蝠纹的短斗篷,暖帽底下发辫油亮。那把弓是先皇之物。
从前他常常来御书房陪我读书,可惜他好武不好文,最烦的就是读书。倘若不是甯太妃阻拦,他早就上骁骑营当参领了。
行过君臣之礼,我请他坐,两人在矮榻上喝起酒来。察德的酒量在我们氏族里数一数二,我从来都喝不过他,于是自己浅酌慢饮,不与他比。
“臣弟听闻皇上与呼延将军还在僵持,不就是一个逃人法么?呼延也真是固执。”他一向是想什么便说什么。
我用酒杯敲着案几说:“察德,我们喝酒,不议事。”
“好,不议事。”察德双颊酡红,好像醉得太快了,畅快地举杯哈哈大笑,“皇上还记得以前我们在王庭里比试摔跤吗?”
“当然,父皇总是夸你勇猛,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勇士。”
察德一手扶着额头,带着些许羞愧,“空有蛮力而已,能当勇士,却当不了将军。”说罢,又狂饮了一通。
我瞧着他哪里是在喝喜酒,分明是借酒消愁。于是问他:“怎么你是来跟朕分享喜讯的还愁眉苦脸呢?”
“长兴……病了几个月还没起色,我……”察德的话噎在喉口没说出来,昂藏七尺的勇士,豪气冲云霄,唯独在一个女人面前豁不出去。
我叹道:“朕也听御医说了,长兴公主恐怕捱不过立春。”
察德用力一钳,手中酒壶的颈口被掐碎,血珠子从指缝中冒了出来。
我这个皇弟恐是天底下最痴情的男儿,错爱一场却不知错,孤注一掷地爱下去,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而已。连妻房有了身孕都不能令他欣喜,心心念念只挂住深居在公主府里的长兴。
说起长兴公主,她是前朝皇室中唯一一个幸存下来的。
察德发现她的时候,她被一条白绫勒住脖子躺在祠堂里。大概是想自缢殉国,却意外地活了过来。
为了显示我们夏族人的宽仁,摄政王留住了她的性命,赐予府邸良田、锦衣玉食。
宽仁,在我们屠杀了万万千汉人之后,才想到了宽仁,用一位前朝公主作为牌坊。
她住进公主府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她也从未迈出来一步。孤苦伶仃的。
我
8、青花翠…7 。。。
时常想,她不如去死了干脆。
可是我的皇弟喜欢她,不明白他喜欢她什么。遇见长兴的时候,他才十三岁。我十三四岁的时候谁也不喜欢,不过到现在我也说不出一个让我喜欢得死去活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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