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是家庭,婚姻的目的是为了两个人的共同生活,所以强调对当事人意志的尊重。
显然,在宗法制下,婚姻是为了家族血统的繁衍。在西周的时候,《诗经》中尚有大量的宣扬男女情爱的诗句,而自春秋起,因为诸国战乱,导致人口减少,这时男女结婚不讲“我心悦你”了,生孩子是最重要的,所以儒家对婚姻的解读也越来越远离情爱,完全以“结两姓之好”和承祀继嗣为目的。
看出中西方在文化上的这种巨大差异的当然不仅仅是名可秀,但是,能将这种差异完全的、深刻的解读出来的,唯有名可秀。
这些解读发表在报纸上、杂志上,因为名可秀的身份和影响,广泛地传播,懂得的人很受震动,不懂的人也要去思考,去努力读懂,因为你是读书人呀,是精英阶层呀,怎么能不去读、不去懂当世儒宗写的文章、说的道理呢?就算你有不同的意见,首先你也要读懂文章,弄明白文章中说的是真理还是谬论。
名可秀没有直接攻击婚姻是“承宗祧”的观念,因为宗法制已经传承了三千多年,在国人的心中传宗接代的观念根深蒂固,就算孔子复生,也不敢直接去掀翻这个观念。
所以,名可秀采用了聪明的做法,用天地赋予人的权利来立论。
天地赋予人的权利包括了人自主的权利,所以,命格的一半取决于自己,你选择了什么道路,就有什么样的结局,此谓“天予命理,由己格之”,选择,就是自主的意志。所以,人天生而自由,这是天地赋予的权利。
名可秀翻译“自由”是“自己做主的权利”,这同样是一个具有法律内涵的释义,也是一个符合基督教教义的释义——从这个意义来讲,基督教是反对奴隶制的,但是诞生于奴隶制时代必须迎合世俗。
随着西方学者的回国,“人天生而自由”这句话广为传扬,从贵族到平民到奴隶,后来废奴运动从英格兰掀起,并席卷整个欧洲,奠基的就是这句话。当然,华夏两国在这场运动中起到了幕后的推动者的作用,那些顽固的奴隶制国家由此消亡,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王朝或国家,无论是否归入宋、周版图,中西文化在这些国家融合是同一特色。
名可秀以《易经》为根基,提出天地赋予人基本的权利,赋予人自由的权利,这就是“人权”的立论之基。
《易经》是什么呢?《易经》是孔子对《周易》和“易”的传注。《周易》是周文王对“易”的演绎,故曰“文王演周易”,而不是作周易,因为作是创作——“易”是伏羲氏创立的,不是周文王创立。儒家不管讲五经还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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