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白天聚积的热气往外赶。
不到一分钟,他已经觉得冷。
他坐起来,翻开棉被和床单,钻了进去。
他快输了,就要死了,压在身上的怪物一边试着要撕开他的喉咙,一边发狂大吼。唯一让伊森还没被杀的理由是他抓在怪物脖子上的手,用力扼,用力压,可是它的力气这么大,这么狂暴。他可以感觉到手指插进半液状、半透明怪物皮肤的震波。可是他无法阻止它,他的三头肌开始抽筋,他的手臂不断往后弯,而它的脸,它的牙齿,就快咬上他了……
伊森在床上猛然坐起,全身都是汗,上气不接下气,他的心脏跳得超快,快到不像心跳,倒像他的胸膛里有个持续运转的震动机。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然后他看到了牛仔和营火的画。
床头柜上的闹钟跳成三点十七分。
他打开灯,瞪着电话。
二……〇……六……
二……〇……六……
他怎么会不记得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怎么会不记得泰瑞莎的手机号码?怎么可能?
他将腿放到地板上,站起来,走到窗边。
拉开百叶窗,看着下面安静的街道。
漆黑的屋子。
空旷的人行道。
伊森想着,明天,明天一定会比较好。
等到他拿回手机、皮夹、枪和公事包。他就能打电话给他太太,还有儿子。能打去西雅图办公室,向他的上司赫斯勒主任探员报告。然后就能回头去调查当初被派来这儿要调查的事了。
3
他醒来时头痛欲裂。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射进房间里。
他翻身,瞪着闹钟。
他妈的。
十二点二十一分。
他居然睡到中午。
伊森连滚带爬地下了床,就在他伸手抓起在地板上卷成一球的长裤时,听见有人敲门。更正,应该说有人敲了好一阵子的门,但他到现在才发现那个遥远的敲击声不单只是他的幻想。
布尔克先生!布尔克先生!
柜台小姐莉莎在门外大叫,
马上来!他叫回去。他拉上长裤,踉跄地走向房门。打开锁,拿下链子,拉开门。
什么事?伊森问。
退房时间是十一点。
对不起,我——
你昨晚答应的『明天一大早』到哪儿去了?
我没注意到——
你拿回你的皮夹了吗?
还没,我才刚睡醒。真的已经十二点多了吗?
她没回答,只是用斜眼不屑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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