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惠
第四章 女中豪杰郑毓秀传(1)
·一位叱咤风云的女性,是女性拥有中“第一”最多的一个
·少年叛逆,拒不缠足,自解婚约,远赴日本,加入同盟会
·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
·两次冒死参加刺杀清廷官吏的活动,成为革命党人的女中豪杰。
·1914年赴国外留学,巴黎华人女性的杰出代表,“玫瑰枝事件”名扬巴黎
·1924年,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女子
·1920年回国,致力于推动法制建设和女权运动,担任过多项重要的社会职务
·1929年作为起草《民法》的委员之一,将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中国的法律条文中。
·1948年移居美国,晚年落寞,漂泊异乡
清末民初的中国,正是处在一个社会动荡的多事之秋,政治体制上的重大的变革,同样带给了社会以深远的影响。近代启蒙思想家和革命家在解放妇女方面所作的宣传倡导和实践,使得传统中国妇女在思想观念和社会地位上也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女学的问世,各种维新报刊的出现,大大拓宽了一些思想活跃的女性们的眼界,引发了她们思想上的巨大变化,真正认识到了自身的价值所在。于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冲破旧式家庭的束缚和传统社会的偏见,投身到火热的运动中去。这一时期,反对男尊女卑,主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利的女权运动高涨,涌现了一大批思想活跃、才貌双全、勇敢顽强的杰出女性,如秋瑾、陈撷芬、何香凝等烜赫一时的代表人物。在众多的杰出女性之中,有一个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特别引人注目。她曾经是民国政府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她参与过政治活动,甚至参加过暗杀行动,是那个时代上流社会闻名一时的女人。
郑毓秀的一生颇富反抗精神和传奇色彩,同时也是求学救国的一生。作为中华女杰,郑毓秀是当之无愧的,在海外为祖国树立了中华民族女性的典范,在国内,为妇女解放,男女平权作了不懈的努力,为国人树立了楷模,为社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
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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