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无关。
另一个理由还是球王,只是角度不同。我感觉他似乎有一点太过担心,放他自由二十四小时可能让他就此脱离我的掌握。遇到年少认识的人,我们总看到当年的他,而不是现在的模样。在球王眼中,我依然是那个冲动小子,做起事来永远十万火急。他自己这些年学会了控制自我,却没想到我也可能学会了有耐心。同样是追捕猎物,假如你喜欢像气喘吁吁的狗儿一样,松开链条就全速冲刺,那就进重案组,但假如你和我一样想干卧底,就得和狮子学习:策划突袭、贴近地面、匍匐靠近,无论需要多久。
第三个理由在戴齐,她应该正在发火,对我摩拳擦掌。我很快就得面对她,还有(老天保佑)奥莉薇亚,但男人是有极限的。我没有喝醉,不过一天折腾下来,我觉得自己有权消磨一晚,在倒地前测试自己能麻痹到什么程度。我和酒保对看一眼,对他说:“再来一杯。”
酒吧几乎空了,可能是球王害的。酒保在柜台后方擦拭酒杯,一边不疾不徐打量我。过了一会儿,他用头比了比门口说: “你朋友?”
我说:“我不会用这个词。”
“之前没见过你。”
“应该没有。”
“你和忠诚之地的麦奇家有什么关系?”
我的眼睛。“说来话长。”我说。
“哈,”酒保说了句,仿佛已经摸透我的底细。 “谁不是这样?”说完将酒杯利落一甩,放到水龙头底下。
我和萝西·戴利最后一次约会是星期五, “启程时刻”前九天。那天傍晚,镇上寒风刺骨,人潮汹涌,圣诞灯火全都点燃,购物民众匆匆忙忙,路旁小贩兜售着五张一镑的包装纸。我对圣诞节没什么好感——老妈的疯狂每年都在圣诞晚餐达到最高潮,老爸的酒瘾也是,最后总有东西砸碎,总有不止一个人落泪。
但那一年,一切感觉沉闷又不真实,在迷人与不祥的边缘摆荡。头发闪亮的私立学校女学生慈善演唱《普世欢腾》,感觉太过沉静,表情太过茫然;小孩鼻子贴着史威兹糖果店的橱窗,注视橱窗里的童话场景,感觉太沉迷于缤纷的颜色与旋律。我一手插在德国军大衣口袋穿越人群。那一天,是我最不希望被抢劫的一天。
我和萝西总是约在皮尔斯街的欧尼尔酒吧。它是三一学院的学生酒吧,这意味着混蛋密度偏高,但我们很低调,也不可能遇到熟人。戴利夫妇以为萝西和她朋友出门了,我家人也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欧尼尔很大,但那天很快便被人挤满了,漫布着热气、香烟与笑声。不过,凭着那一头奔放的红发,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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