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在天子之下,各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地里都可以自行其政,享有绝对的自主权。而诸侯国内,又有众多的卿大夫拥有自己的采邑和甲兵。这些一级一级的贵族,在他们的采邑和甲兵的支持下过着自主的生活,如果君主对他们的要求过分,他们就可以扬起武器,严正地说一声“不”。但到了秦国,在法家的政策下,这些贵族都被剥夺了采邑和权力,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国君手里。国君之下,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这种说法并不严格,各级官吏仍享有一定的多少不等的豁免特权。但这些特权的施与与否,都在君主的绝对控制之下,君主可以随心所欲,予取予求(这里用予取予求的传统含义)。而不像封建时代的君主,不但不敢随便对贵族卿大夫怎么样,自己还经常被卿大夫弑杀。
但是这种贵族民主的政治在秦朝以后终于一去不返,是人类自己给自己带上的枷锁,是罪有应得。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说有的民族曾经任凭异族将文明的火把从手中夺走,那么,有的民族也曾用自己的脚踏灭过文明的火把。”这对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是完全适用的。
法家政策下建立的专制君主制合理吗?从人类本身文明的进程来说,显然不合理,但它恰恰迎合了人类本身的弱点。商鞅曾说,老百姓都有“好利恶害”和“趋利避害”的本性。比如商人风餐露宿,不远千里地四处贩卖,是因为有利可图;渔夫不畏艰险,浪里翻滚,也是因为有利可图。因此,只要用利益去诱惑百姓,就可以把百姓治得服服帖帖。
当年秦国之所有能击灭东方六国,就在于他是法家政策施行得最成功的一个国家。当其他国家内部还有数不清的靠血统承袭的锦衣玉食的封君和贵族之际,秦国的封君却少得可怜,秦国国君的号召是:只要斩首立功,不管出身如何,都可以获得以前不可企及的爵位和土地金钱。人都是自私的动物,有利益才有积极性,这种打仗分田地的方法引得秦国人纷纷参军。东方六国的百姓听见打仗征兵,都痛哭流涕,邻里相吊,因为很可能会在战场上一去不归;而秦国人则举酒相贺,胸前别着大红花,怀着斩首立功的希望,喜气洋洋地上战场。在这样截然相反的士气下,战争的天平倒向哪一边,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秦朝的迅即灭亡,也说明这种政策很不管用,人活在世上,还是需要一定的精神支撑的,礼仪和道德不可能完全抛弃。刘邦建立汉朝后,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任用儒生叔孙通为帝国制定礼仪,采取儒术作为帝国的信仰,但是政治制度上却完全袭用秦朝。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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