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新泼醅”等诗句,就反映了这种情形。
制糖手工业在唐代也有所发展。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二三《甘蔗》条引《陶隐居》中说:早在南朝时期陶弘景就曾说用甘蔗汁做沙糖。到唐代,唐太宗派使臣到天竺摩揭陀国学习制糖技术,使原来的制糖法有所提高。《新唐书》中说:“太宗遣使取熬糖法,即诏扬州上诸蔗,榨沉如其剂,色味愈西域远甚。”《幽燕记异》说,茅草地冬季烧去枝梗,到春天掘出土中洁白的余根,捣汁熬制,得糖味极甘,称为洗心糖。还有一种糖霜,也叫糖冰,据说是唐代宗时邹和尚所传。这都说明唐代制糖手工业比较发达。
军器制造方面,唐代将作监下的军器监,设有制造军器的作坊,制造弩、甲、矛、矟及其他军需品。在各州府也有制作军器的作坊,如扬、洪、宣三州的军器作坊,规模都相当大。唐代官府对军器的控制很严,禁止私造,私造者要处死刑。
唐代官府手工业种类繁多,占了唐代手工业的重要部分,虽然其在技术等方面不断进步,但由于其的垄断性质,对私营手工业的发展仍有很大的阻碍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生产因素就更难于诞生。
手工技艺的进步
唐代手工业生产技术,在前一代的基础上有很大发展和提高,尤其是官府手工业,其发展和提高更为明显。在少府和将作监掌管下作坊的工匠,都根据不同手工业进行不同时间的训练和技术学习传授。这种学习和训练制度,对于提高生产技术和保证产品质量都起到很大作用。唐朝官府手工业中的工匠,都经过技术学习和训练的,所以官府作坊中的工匠都是熟练的工人,其中技艺精熟的称为巧儿,选入两监所属各署供职的供内工匠,都是技术高超熟练的工人,如金银巧儿、绫锦巧儿、内作巧儿等,他们都是经过师承训练的,在生产过程中可以不断提高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另外,在官府手工业生产作坊中,都有细致的明确分工,便于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技术改进。如《唐六典》卷二二中对少府监织染署的分工记载是。
凡织纴之作有十(注:一曰布,二曰绢,三曰绢,四曰纱,五曰绫,六曰罗,七曰锦,八曰绮,九曰,十曰褐):组绶之作有五(注:一曰组,二曰绶,三曰绦,四曰绳,五曰缨);线之作有四(注:一曰绶,二曰线,三曰弦,四曰网);练染之作有六(注:一曰青,二曰绛,三曰黄,四曰白,五曰皂,六曰紫)。‘
分工细致,反映出纺织练染业各个环节操作技术的不同,生产方法的差别。当时生产绢布,按其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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