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双方的地位孰优孰劣便一目了然。在这个案子中,大部分的举证责任都在原告,但大部分的证据却又由被告掌握,被告还搞了个当庭提交,没有比沉宴更绝望的原告了。
值得庆幸的一点是,程序法还站在他这边。
所以法官问了他的代理人,封景一个问题,封景的回答能直接决定今天这场庭是继续开下去还是到此为止:要不要当庭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原告享有举证期限利益,有权拒绝当庭质证,庭后再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当然这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原告同意当庭质证那自然于法不悖。
封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思考,她简单看了一下对方提交上来的证据目录,表示可以先进行初步质证。对三性无法把握的部分,再庭后核实。
法官依她所言往下cue流程。
她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对方并没有提交什么太让她意外的证据。基本都是她庭前请求法院调取的证据,只是多出了几份证人证言。
是参与沉知行手术的医护人员所作的证言。有录音,也有文本,所有人证词口径一致:说当时情况紧急,联系不上家属,所以才由院方决定手术。手术的结果不尽人意,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而非医疗事故,院方不存在任何过错。
像这种对原告不利的证据,封景当然没同意播放,只说了句怀疑这些证言的真实性。她的言下之意,这些医护人员很可能是私下串通好了,故意这么说的。
原告质证的时候被告是不能发言的,苏荣钦就全程低着头,手上提笔狂写的模样看得封景胆战心惊,不知道他在偷偷憋什么大招。
法官则继续问封景,沉知行术前的那段视频是否当庭播放。
封景庭前早就把那段视频看了好多遍,认为不乏对己方有利的点,并且能够为她刚才补充的理由提供事实依据。她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同意了当庭播放。
场上三方显然都已经看过这个视频,没人露出陌生的表情。
播完依旧由原告质证,封景表示认可该证据的三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
说着她停顿了一下,下意识地朝对面看了一眼,发现苏荣钦也在注视着她。他的眉眼带笑,那笑容里蕴含着他这个年纪特有的,阅尽千帆,轻松自得。
这是个气场强大的对手,封景不得不承认,这是她第一次在庭审中感受到危机感。
为了不露怯,她匆忙收回视线,看向审判席,将事先打了很多遍的腹稿一一道来,“这段视听资料是不是能证明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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