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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利益,也都归集于土地。
中国农民一方面要承担整个国家的税收,一方面还要成为无限的兵、役之源。不仅要为皇族、贵族的花天酒地买单,还要供他们驱使,为他们修筑历史的功绩,建造房屋、织补衣裳、扛枪打仗。
这一切,都因为利益的本源,也就是原富,来自于农民耕种的土地。
而人的私欲,也就是原罪,又是无止境的。
久而久之,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律制定者、维护者、解释者,就必然会追求财富的本源,土地。豪门兼并,也就必不可免。
当时钟走到了大明天启七年的时候,中国人的财富体系却产生了变化。自范蠡起,商业,就已经独立于农业存在。发展到宋太祖时,这位史家公认的喜欢说大实话的老实人,公然为战争标上了价格:
20缗(折铜钱2万)购买一颗契丹人头,整个契丹人不过10万,那么我大宋只要积攒下200万缗,就能够打赢一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了。
这句话的实惠之处,理当是全中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将商业与战争紧密结合,恰恰是数百年后的英国人所采取的步骤。然而倒霉的是,宋代法制,依旧是农业社会的成法,假使他们能够率先摸索出商业社会的法律体系,则中国自宋代开始,便步入第二次社会分工期,并再次甩开世界,向前发展。
事实上,这样的分工已经开始。忽必烈大汗视江南商业发达地区为南人之地,就因为那时的中国,已经出现了南北分工,北地以耕种、畜牧为主,南方以商业为主。
但更为倒霉的是一个三段式历史演进:
第一段:在两个民族、国家之间争斗拼杀时,沿用成法的一方,永远比正处于转型期的一方更占据优势。
“宋人议论未定,金兵已渡黄河”
宋人努力的从“农业文明”破茧跃入“商业文明”的过程中,转型转得异常艰辛,王安石与司马光的争论,不仅直接导致了靖康之耻,甚至还延续到了南宋,贾似道是个奸臣,然而这个奸臣的经济政策,竟然脱胎于王荆公的青苗法!!!
这特么找谁说理去!
紧接着是第二段:国家内乱时,谁抢先占领财源之地,谁就会获取成功。
自古都是北朝灭南国,然而朱元璋这个雄才伟略的乞丐,硬是从金陵起兵,向北驱逐了困扰中国数千年的游牧民族政权。原因就在于他所拥有的根据地,恰恰是经商数百年的江南。有了江南财阀的支持,元顺帝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幸福的亡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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