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希望我们能回去上课。我们很痛快的答应,并迅速离开,结果——上了街。
回来后才知道,那节课上语文老师讲了自己如何通过一首情诗捕获了他上大学时公认校花的心脏和心房。我曾因为没有向他取经向他学习而感到遗憾,或许这也是我中学时代唯一的遗憾吧。
其实这些年来的逃课,从最初的刺激到后来的无趣,没什么可言,习惯而已。我记得第一次逃课是中午看《闪闪的红星》,到现在还记得:“杀猪的?我看还杀人吧!”这句经典台词。中学时候无非去电影院看3级片(我甚至怀疑3陪就由此而来)、坐在交通岗上看过往汽车的标志,或者躺在河边柳树下看那些谈恋爱的男女不识愁滋味。
那个时代真的没有什么好玩的,至多玩自己。
好像有点扯远了,或许自己真的有写剧本的能力。我总觉得这就像拉面条,使使劲,总会拉长的。
我和那个女孩谈了很多,谈了很久,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我的手机欠费了,虽然那时候的花费确实比□还昂贵,可是我们是在同一座城市的不远处啊。但是也有收获,至少知道在答应嫁给那个医生之后她反悔了,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而且换了电话号码。
或许这就是大学毕业前我无法联系上她的原因吧。她说对他说抱歉的时候,自己还微笑着祝他幸福。她说自己肯定伤了他的心,可我总觉得可能是因为最初她的男朋友先伤她心的缘故吧。然后,到最后,是我的,但我的不是被伤了,而是直接删了。
轻舞飞扬
最初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有在晚上逛过校园,除了那个周五。那天她回家为父母过生日,可能玩到很晚,所以没有给我打电话。我怎么说呢,有那么一点失落。好像有心电感应,她很快发来短信说抱歉并祝我晚安。
我以为自己真的能晚安,却被隔壁寝室的一个老乡叫醒——一个戴眼镜显得很斯文的家伙。他站在我的床铺前一言不发的憋了好久,最后说想和我出去走走、聊聊。我以为也就是去楼下溜一圈,所以从床上爬起来,穿着短裤、拖鞋溜达下了楼。
而此时已经夜里12点多了,楼下早已经锁了门。没办法,只好拿出看家本领从旁边窗户钻了出去。这时候的校园很安静,在路灯的照耀下感觉也很祥和,很有一种说不出淡然味道。
沉默的转了很多圈后,他站住了,然后看着我,灯光拉长了我们斜斜的身影。我以为他这时要对我说他爱我,但他却说“她有了”。
起初,我愣是没有弄明白,然后自己转过脸偷偷的笑了。原来是他在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