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他们遇到的困惑和困难也不是那么微不足道的。当然,这是正常的,毕竟搞人造电脑不像生个人脑,人类似乎只要让某个男人和某个女人恰到好处地睡上一觉,某个人脑就会像树一样长出来。而有的人脑降生后似乎并不比树木要聪明晓事多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傻瓜。从某种意义上说,搞人造电脑研发,就好比是要把天生的傻瓜蛋变成聪明人,这也许是世间最最困难的事情。既然这么困难,有些困惑和挫折自然是难免的,也是不奇怪的,如果因为有困惑和挫折而放弃努力,那才叫奇怪呢。所以,当后来小黎黎决定让金珍随人而走时,没有一个人相信他说的。
他说:“我们的研究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难,继续下去,得失成败难以把握。我不想让一个有才有识的年轻人跟着我一个老头子作赌博性质的努力,断送掉应有的前程,还是让他去干些更切实可行的事情吧。”
这是1956年夏天的事。
这个夏天,校园里谈论最多的是那个带金珍走的人,人们都说他有点神秘,小黎黎关于为什么放走金珍的不令人置信的说法,似乎只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这个人是个瘸子。
这也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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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转
一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
郑瘸子!
郑瘸子!
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
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 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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