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看钟,十二点整,这已经是吴千限第N次端着碗出现在我面前了。这家伙我还没起床就出门,我起床刚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他就回来了,打了声招呼又一头窜进厨房,叮叮咚咚折腾了一会就见他一碗一碗地端着东西出来。
我从沙发上下来,走到桌边一看,满满一桌菜,原本折叠成方形的桌子把所有侧边都掀开变成圆桌了还不够摆。
“看这个架势,你在搞满汉全席?”我斜着眼看他。
吴千限小心翼翼地弯□子,把手中盛着满满清汤的碗往桌子中央放。“安然,把中间的碗往外挪挪。”他道。
我把手伸到吴千限捧着的碗底下,一不小心碰到了碗边。妈的,真够烫的,我倒抽一口冷气,吴千限看见我被烫到,连忙把碗往外挪,无奈他移动得太快,汤碗一晃,汤汁泼溅出来,洒在我手上。
虽然泼在我手上的汤不多,不过手还是红了一片。“靠!”我立刻采取缩手反射,把手放在嘴边拼命吹气,一面不忘责难一下吴千限,“国际刑警大人,你的动作还真是笨拙啊,真不知道当年是怎么通过美国警官考试的。”
他迅速把手上的汤搁在一边的凳子上,想来拉我的手。
我手一缩,躲开他的魔爪。“不要碰我了,我可不想再被你笨手笨脚地弄伤一次。”我好笑地看着他的脸色因为我的玩笑瞬间变得通红。
“我不是故意的,安然,伤的严重吗?”吴千限半天才呐呐道。
我翻白眼,把手往他面前一伸,道:“你看,都红了,能不严重吗?”
他怔怔捧着我的手,只是看着,半天没有反应。我受不了了,朝他耳朵大吼一声:“拜托!我的手有什么好看的,去拿烫伤膏和棉签啊!”
他如梦初醒般“哦”了一声转身走进另一间屋子。
我翘着二郎腿坐在凳子上,饶有兴趣地听着里屋翻箱倒柜的声音。今天可以算是我和吴千限相处这么多天以来的一个缩影,是的,我不记得究竟过了多久,我和吴千限,我们夜夜同床共枕,吴千限请了假,全天候二十四个小时陪着我。我吃着他做的饭,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球赛,和他拌嘴,想方设法地开他的玩笑,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出门压马路踩落叶。这样的生活每天重复,好在我还没有完全腻味。
其实平心而论,不是没有完全腻味,而是完全没有腻味。这种生活我完全没有经历过,和默倾南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不曾想过,有一种爱会是这样,它温情地燃烧,会让一切慢慢到老,而不只是一瞬间的炽热,然后将一切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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