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屋的生意忙碌,经营了两年时间,早已经换了个很大的门面,改成了咖啡馆,租书倒是其次的,生意虽好,却离我的初衷越来越远。
算来算去,也算不清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确实变了很多——周世程已经当上姥爷。我那书屋的第一个店员也都已经结婚了。
蒲南要是死了,还有两个孩子证明他在这个世界上曾存在过,周世程也是如此。
有时候,我仔细想想,觉得自己多少有些悲哀,死后一把火烧掉,除了一撮灰,多的都剩不下——说不定连帮我给火化工塞红包的人都没有。
等我老了,就自己去住敬老院,要想老年生活安闲舒适——那可得存一大笔钱。
于临安半年来一次C市,他说是来看我,其实他也不必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我知道他跟周世程有生意往来,顺便看看熟人也是理所应当,没必要讲的像是专门来看我似的。
我跟他也聊不上什么,尽管每次都会同他见面,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或者聊聊N市所认识的那些人的近况。
所以聊的最多的是蒲南。
蒲南又结婚了,女方家中平凡,且也是离过婚的。蒲家人对此很不满意,但这是蒲南的选择,如今无人能奈何得了他。至于于隙荆,在与于临安完成一番争权夺势,巩固确定了自己的管辖范围后,带着储冰去法国念他的艺术。
我有些搞不懂于隙荆的想法,当然,我连于临安的都弄不懂,更何况是于隙荆。
于临安来C市时,往往借住在我这里,本来就是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没有多余的床,他就睡在客厅兼饭厅的沙发里,早上起来见他捂着棉被或凉被熟睡的脸,我仍是不可避免的觉得着迷,但也仅仅是着迷而已。
食道癌患者也是想吃的,只是不能吃而已。
他有时住一天,有时能住上一个星期,时间不定,两年来,他也不过来了四次,次数不算多也不算少。头一年我并不觉得什么,第二年就开始数着他来的日子——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不见就不会想,见了杂念也就多了。
他今年二十七,依然很年轻,过去那种过份的骄傲已经沉淀成同周世程一样的喜怒不言于表,但这也可以被称作阴沉。我知道许多小姑娘迷恋他,他的桃色新闻也并不少,甚至一次有个小姑娘一路追着他来到C市,哭着喊着说“我爱你我爱你”,他则一脸冷酷,连墨镜也不摘的只是看着那小姑娘,无动于衷。当时我就站在一旁,手握借来的车钥匙,不知道该站远点,还是上去给那个小姑娘解个围,我觉得那她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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