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挂在嘴边上哼哼。
我也没说什么,等到了地方,我才开口,“你小瞧我了。”
他的取笑其实无伤大雅,然而仔细想想,也并非毫无道理——我其实并不在意别人如何想,但我在乎自己的想法。
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装着那么一人吧,说起来是很丢人的。
然而,我已经是这把年纪了,寻个一夜情对象,只要不太挑剔,也不算特别难,但要寻个男朋友,就不免有些奢侈了。
就连我稍微认识些的几个人里,不是太过饥不择食,就是对伤心往事不能释怀,总是沉浸自我世界中不能自拔——没什么正常的人。有句话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并不觉得自己思想奇特,心态也十分平和,C市圈子里的熟人,竟没有一个是平淡生活的。稍微正常点的一个——那姓茶的酒吧老板,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归期不知,也可能是永无归期了。
我将男朋友这事拿上议程,却难以实现,也并非要做给别人看,是做给我自己看。
我跟于临安那人,注定无缘了。即便是他有心靠近,我也实在怕了他——过去那些事余威尤在,我对他的印象便不能转变成无害单纯。
我想的很清楚。
我仔细留意了很久,仍然无从实施,这事最终也只有搁浅,到了最后,我几乎是笑话自己的,为了别人的一句笑话,至于那么在意么。说着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样也都还是在意的。
等我不再想这件事了,却无意于过去并不相熟的一个人走近了。说来也确实十分凑巧。
姓林的那位朋友,是在酒吧无意中认识的,说不上几句话,只是有一次在路上碰见,他颇有些失魂落魄,我正巧无事,便请他去喝一杯。在酒吧里随便聊聊,两杯酒下肚,他才开始说话,原来今天是他男朋友结婚的日子。
我也是参加过男朋友婚礼的人,也算是明白他的心情,便出口安慰两句,对他来说却不怎么受用,心不在焉的,他长的是很不错的,气质文雅,小我个六七岁,是男人既不太青涩又不过于成熟的大好年龄,也有不少人看上他,只是他来这儿大多是喝酒,倒很少与人出去过夜——想必是跟他那今天结婚的男朋友有关。
不知怎么的,竟让我想起同蒲南分分合合的那几年来。
又喝了几杯,酒精的作用,在这种环境下,总是催情的,只是从最开始,彼此都有些心不在焉,做了两次,味同嚼蜡。我耙了下头发,叼出一根烟来,问他:“抽不抽?”
他伸手接过,点燃后以后却把自己呛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我笑笑,伸手拍拍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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