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拽着他给我写情书,他窝在床上继续翻那本书,我确定他肯定是在看第二遍……真是,真有那么好看?
“帮个忙,快点。”我说的理直气壮。
“情书?”他抬眼看我一眼。
“对。”
他慢腾腾从床上爬起来,找了钢笔吸了墨水,半个小时不到,还真写成了一封,我仔细看看,哪儿都挺好……可我哪儿能写那么好的字儿?我随手将那张纸揣兜里,在宿舍里转了一圈,闲的有些发慌,今天没课,也没什么活动,弟兄们都出去打球了,(要不是为了这封情书,我能在屋子里窝着?) 对兄弟用完就扔也不是我的行事风格,只好在寝室里枯坐一会儿,盼着他把那本书看完拽着去打球,他可好,一遍看完又拿出一本《怨女》来,连看书的姿势都没变——张爱玲的书真有那么好看?
我伸手去拿他那本《沉香屑》,他手快,一手按上去,正好按在我手上,我愣了一下,“我就看看。”
他看我一眼,把手松开了。
我把那本书抓到手里,第一页没看完就想打瞌睡,大男人看什么爱情故事啊。我抬眼看他,还在那儿看书,看样子是不把张爱玲的所有作品看完是不会罢休了。
不过……那家伙的手上的皮肤真是滑……我无意识的搓了搓手指。
他那戴着酒瓶底子的侧脸谈不上帅,不过取了酒瓶底倒意外的不错,要不是近视眼,喜欢他的女同学肯定也很多。
我盯着他侧脸发了会儿呆,才发现自己走神的有点离谱,男人的脸有什么好看的。
看那本《怨女》的厚度,我也懒得再在寝室里枯坐着,换了球服找兄弟们打球去,临走前喊了他一下,“去打球。”
他侧脸过来看我,真是的,寝室里就几缕太阳光,他脸也能被晒红,穷人还那么娇气。
“书还没看完。”他说,还是斯斯文文的,啧。
我瞟他一眼,蹬蹬蹬的下楼去了。
跟兄弟们一直打到晚上才去洗澡,连中饭和晚饭都是在球场上吃的,兄弟戳戳我,“跟文学系系花发展怎么样啦?”
我摸摸裤兜,才想起来换了裤子,情书还那条裤子里,“战前准备要做好。”我说。
兄弟会意拍拍我的肩膀,还嚷嚷事成一定要请客吃饭。
洗了澡回来,路上还在食堂买了五个炸团子,就他看那书的精神还真有点废寝忘食。回了宿舍,正准备把团子扔过去,他却意外的不在,团子正好便宜了兄弟伙。
都十点了,他也没回来,我有点纳闷,平常不勤工俭学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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