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吧。我说。
余珏说这容易,你得先说说她在你心中的形象。
完美无瑕。我说。
余珏说还有呢?
就像冰初姐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我说。
具体点。余珏说。
我有点糊涂余珏究竟是帮我消去记忆还是加深印象。我苦苦地笑笑说你是不是想让我记住好,把她的名字在我心口刻深一点?
“扑哧”吴乐忍不住笑了,打趣余珏说,我说嘛,你帮倒忙还行,当冒牌的心理医生都差十万八千里,失败呀!
余珏伸手扭吴乐的耳朵,说,还笑,小心噎死!忘掉一个人,要么把她的缺点放大千万倍,心里讨厌她;要么把她的优点放大千万倍,把她当成天上的月亮,摘不到心也认为是理所当然。心就不痛了,明白了不?
吴乐说我说不过你,可我知道最快的方法是什么?
是什么?余珏虚心地问。我是心急地问。
吴乐说移情别恋!
余珏说那你知道最笨的方法吗?
自杀呗!吴乐答道。
余珏笑着说错了错了,是一些爱情的白痴自以为情随时迁,就躲呀躲,看见对方的背影也转身就逃,以为一阵子不见面就一了百了,结果是什么?剪不断理还乱,神经质了见着自己的影子都想躲。
我脸上火烧地烫,余珏的笑他并不知道刺伤的是我。他的笑让我觉得自己特失败。我别过头望向窗个装没注意他们的对话。被人说成白痴我无所谓。可是当他接着说出了理由,一想,不错,还真的被他说中了,自己也承认自己是白痴了。同一件事上,当两次白痴就不可原谅了,我一定不会再当的。
余珏叫我一声,我噢地应了装回过神来。余珏说你在想什么?我说我在想把一个人忘掉太简单不过了,我已经知道怎么去做了。
其实我什么也没悟出来,更不用说得了要领,我只知道,我当了一回别人口中的白痴,还不冤!
我从石器音乐屋出来时,石器乐队又在开始创作、修改上午完成的部份。看样子他们四人不打算下午走出音乐屋的门了。经过“初初”酒吧,那位年轻人的中年人不在。酒吧门口,意外遇上了冰初姐,一辆白色的玛莎拉蒂Coupe ,她依旧戴着遮光镜,不过不是浅蓝色的了,而是换成了淡紫色的。她正用后箱中搬着东西。
冰初姐。我叫了一声。
她抬头望我脸上的冰霜倾刻溶化了不少。
是你呀,见到了余珏和那三个小子吗?她说。
何文的年纪其实比冰初姐要大一二岁。冰初姐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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