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晚饭蒸腾的水汽弥漫在窗户玻璃上,流下迷蒙的线条来。这样的场景,令我软弱悲凉,是完全无法形容的心境。
我所说的家,应该只能说是我住的地方。在法律上,它已属前夫的住房。一年前我们离婚了,是我主动提出来的。当时只想快快了断,他想要什么都可以,我自己,甚至连多余的一件毛衣都来不及再要。
那也是冬天,一段寒冷的日子。从立冬到入九,十天之内,我目睹了两件死亡事件,它们追赶着锤打我的心灵,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为自己的过去做一个了结。
死去的一个是我的妹夫,三十出头,和家人坐在一起看着电视,谈笑间毫无征兆地突然中风,倒下后,妹妹和外甥还以为他在开玩笑,甚至调侃推搡,却已天上人间。另一个是我多年的好友和她的孩子,一家人开车出去玩耍,突遇车祸,只有丈夫活了下来,却生不如死。
追悼会上,我流尽了差不多十年没有的泪水。不要笑我的生命如此自作多情,当时只觉得生命的意识被前所未有地激活了。
我在想:如果我确定要好好地活,那么我的生命,将谁也不再属于,不属于父母,不属于儿子,更不属于丈夫。
尤其是这场十年的婚姻,疲惫拖沓至极,早已没有任何激情快乐可言。两个人,最大的体贴,不过就是相互忍耐。刚结婚时,他不会烧开水,十年后,即使油瓶倒了,他也不会伸手去扶。
离婚后,他等于是收留了我,两个人分着住。谁也不回家做饭,交谈、睡觉更谈不上了。我一直想贷款买房子,但有时候,比方这样黑黑的天,当我从坡上坡下走过时,却因为看见他不远不近地保护着我直到车站,心里就会突然软弱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他却成了披着狼皮的羊,让人欲罢不能,欲言又止。
夏景:如果你真的想为自己好好活一回,最少也要在复婚前小小地实践一下自己的愿望吧。
我有个女友,和旧情人分了手。人走了,可他有些东西还留在她这里。这让她觉得真够心烦,他的东西,她没有权利扔掉,因为可能他还会回来拿。可既然分了手,想想彼此的伤害,这些东西就都仿佛带上了毒汁,刺痛着她的眼睛。
情人不爱她了,可每天看着他的东西,却好像他还会回来一样。而且是不是因为,他留下这些,只是为了给她一个理由,让她再去找他,或者还有希望能再见到他?然后,两人见面时再相互谈谈,把分手时没谈清的(一般都谈不清)再谈谈清楚?
我在想,你现在,是不是就是扔在前夫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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