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肯拿走,他也不肯交还,两个人,纠缠着,难道是想自己为难自己?还是要说说清楚?
可是看一年前你离婚的冲动样子,你并不是能谈清也不是愿意谈清某个事的人。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么就恕我以小人之心,猜一下你或他的君子之腹吧。
依我分析,你在这里待了整整一年,估计有两个原因,一是经济问题。当初离婚时,你甚至连多拿一件毛衣的想法都抛弃了,那么家产分得就肯定非常不公平。房子给了前夫,存款你也不会拿到多少的。他提出收留你待在原家,自是一针见血,因为对你多年的了解。而你肯留下,当然也是因为离婚后重新冷静地再分析了。是啊,虽然生命只有一次,我们的生命也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可是,如果生命没有了钱,我们就很可能不属于自己了。
第二个原因,可能还是经济问题。此番是他的小算盘,既然他是那种油瓶倒了都不肯去扶的男人,如考虑再婚是否还能碰到一个别说容忍他十年,就是十天都困难的女人?离过婚的女人,如果再婚,大多可以不考虑男人文凭、长相、地位,但体贴关怀是一定需要的。按你前夫的资质,他要合宜地再婚一次,怕是费事。
既然这样,还不如跟你复婚。而如复婚,你的钱就还得回到一个钱包,那么让你住在原家,既不用出去租房,又不用考虑贷款买房,不就省下来了吗?
我不知道我分析得是否正确,但如果算我小人,胡说八道,那你们就做个分手的样子给我看看好了。我不知道十年的夫妻是否真能说断就断,而且原因在于你的一时冲动。但如果你真的想为自己好好活一回,最少也要在复婚前小小地实践一下自己的愿望吧。现在可好,一年了,连家门都没出去,白白浪费了多少的大好时光啊。虽然他是只披着狼皮的羊,引你注意,又逗你怜爱,但你也没必要把自己的患得患失,建立在冬天别人家的黄灯上吧。
披着狼皮的羊(2)
难道雪莱的诗改词了:
“冬天到了,搬家公司还会远吗?”
我做淑女好多年
微微:毕竟不再是青涩的女孩子了,可为什么却散发不出这个年龄的美丽来?
我长得挺好的,五官身材都还不错,可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是不性感?一堆人去吃饭,我不喝酒,主任就说:你就保持你的淑女状态吧。放在一年前,我都觉得是表扬,但现在我认为,这是讽刺。
因为我旁边就是一个性感的女人,男人们看她的眼神都不同一般。那可不是要让她做淑女的眼神,她喝酒,说话,抽烟,咧着嘴大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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