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兑现过支票。
三个月来,他没有找过新的工作。
不断有先前就想要和海因里希斯套近乎的主顾找上门来开出优厚的待遇,但他一概置之不理。
这一次轮到他靠咏养活,可惜他的苏州小吃做得实在不怎么样,我已经连续吃了一周的酒酿圆子——我怀疑这是他唯一会做的。
然而,他对这种处境泰然若素。
“谁让你老是到我家蹭饭。
”随着时间流逝,那件事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慢慢淡去,他的行为举止也渐渐恢复到从前的样子——甚至还有些活泼过度,也许只有时间是最好的治愈。
“对了,兰彻斯特,我能不能问一个问题?”我看见他那露出上下两排牙齿的笑容,隐约觉得他的问题绝非善类,“只有一个。
”“你和我哥在一起的时候谁是上面那个?”“看体位。
”我淡定地回答。
他被这个回答将了一军,“具体呢?”“只有一个,你已经问完了。
”我们对于戒指应该藏在哪里这件事产生了一些争执,他坚持认为藏在酒酿圆子里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我觉得那样做有很大的风险会导致戒指在喝汤的时候被不小心卡进喉咙。
我们正在争执不下时,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阿弟,你的圆子要糊掉了。
”“勿会伐……”他手一抖,戒指掉进他连续煮了一个星期的酒酿圆子里。
他慌忙用筷子去捞,眼见咏已经往这个方向过来,他一把把我推到前面去:“阿哥,他有事要和你讲。
”然后他低声说,“你尽量说久一点……我再试试看……”“求你了,用勺子。
”和糟糕的队友在一起真是让人欲哭无泪,面对咏疑惑的眼神,我支支吾吾地说,“那个……其实我是想说……”“什么?”我觉得我的心思快要被那双黑亮的眸子看透了,于是心一横,说:“和我结婚吧。
”我还没来得及观察咏的反应,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糟糕,”凌带着比哭还难看的微笑望向我们,“我把勺子滑进去了。
”我当机立断地做出了决定。
“咏,我们出去吃,至于你,记得把那个你不埋在一起灵魂就会徘徊九泉的戒指捞出来。
”就在我求婚成功的第二天,凌悄悄离开了家,用那个他花了三个小时吃完了酒酿圆子后终于重见天日的戒指压在一张字条和一份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开具的价值一百三十二万五千四百零七美元的存单上。
他让我们不必找他,他散完心就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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