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往就是这么可笑。
你总会觉得现在这一刻,即将成为永恒。
在我撩拨他,抚摸他的身体,带着陌生而渴求的期望,在我生涩地用他实验什么叫做接吻,在我带着即将突破极限的心跳去触碰他的时候。
我以为,这就是可以触碰到的永恒。
以及,在我舍不得他疼,看着他被憋的无法发泄,豁出去坐上去的时候。
可我从未知晓,那个像一个真正的傻子一样,眼睛都被憋绿了,摁住我就一通乱拱,把事发现场搞得像杀了人一样的那个傻子。
他是骗我的。
我就这么安心地,安稳地跟他过日子。
安稳到像沉睡,即使后来已经离安禄山瞎几把折腾过去了有十几年的光景。
我再摸弩,已是隔了浮生半世,我把自己活得像一枝浮朽草叶,像攀着一颗巨树要摸上天宫神诋的藤蔓。
我曾经想活得像一棵树,与他比肩而立,却不成想,人越活越倒退,我最终只是一枝无力的藤蔓。
如此活生生地把自己从这棵树上扯下来,伤筋动骨,自行流放千里,再也找不到自己活着的意义。
我只剩茫然。
第12章家『苍』我一生纷杂再无多说的意义。
总共不过一句『我活该』。
我这一生过得最好的,不过短短十几年。
十几年,听上去似乎很漫长,站在人生的终结时,却发现不过是如昙花一现,如一朵积不出雨的云,很容易就被风吹散了。
想来不过只三十载,过得最好的那天,大概就是与弦影成亲的那天。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
没有风的雪天,是苍云最美的样子,地上满满长着结满霜冻的草,被修饰成一片纯白的草原。
鹅毛大雪从万丈高空缓缓落下。
如今想来,那天拜堂我并没有故意装作是个傻子,我只是单纯不知道该做什么。
我看到弦影一身大红的衣骑在马上,宽大的袖口和领口都镶着一圈纯白的羊毛,趁得他的侧脸看上去温和了许多。
他还戴着那只面具。
我与他认识的第二年成的亲,他是个认真严谨到有些强迫症的人,我从未见过他摘下面具的模样,倒也是个专业的唐门。
想来惊羽堂教出来的必然是资质上乘之人,我到底是交了什么好运气。
胡思乱想着,他早已策马到我身旁,伸手揉了一把我脑袋上的白毛,我才晃过神来,跟着上了马,好奇地盯着他看。
大红的锦缎裁的衣,趁得他肌肤如雪,又映着淡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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