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故意要用反社会反主流反常的行为表现自己。他反问李之白,异性恋者中酗酒吸毒反常的人不是更多吗?
两人回到洛杉矶休息了一天,那天是圣诞节。兰德送给李之白一件圣诞礼物,是一本别致精装的照相集,既可题词又可增添页数。兰德说,你回纽约后用它来放我们的照片。李之白回赠了兰德一对练手劲的滚动球。兰德非常喜爱那对球,他马上练起手劲来,幽默地说:“以后你会更喜欢我有力的双手。”
第二天,他们南下去圣地亚哥玩。兰德有个朋友在那儿是开健身馆的老板,他们就住在他家里。这老板是经济学博士,在加州开有很多健身馆,赚钱不少。
元旦前夕晚上,老板请他们和一帮朋友在最豪华的拉霍亚区海滨酒家,边吃边听爵士乐。老板儿子已大学毕业,在这酒家当经理。老板太太至少有40来岁,穿着一件低领的黄黑色搭配的无袖上衣和紫色的落地长裙,潇潇洒洒地上台唱了一首爵士歌曲《再来一次》,即后来李之白第一次到我诊所听的那首由男歌唱家费斯特唱的曲子:
我一直对自己说不、不、不,
可我还是身不由己地再来一次。
我的嘴唇渴望你,如果你吻了它,你不会后悔的。
请整个地占有它,再来一次,请再来一次。
这是李之白有生以来头次听人当面唱爵士歌曲。他很喜欢爵士乐里的柔情,缠绵悱恻。这种柔情让快乐有延续的感觉,缕缕不绝,余音绕梁。即使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了,他仍能感到音乐在空气里飘荡,渗透进他的肉体里慢慢品味,让他感到可近可亲,而不像古典音乐让他迷恋但又太圣洁而感到高不可攀。他特别喜爱爵士乐带有淡淡忧郁的情调,但又不像有些摇滚曲太歇斯底里。爵士乐里的淡淡忧郁让人觉得人生本来就是如此。伤感永远是生命的内容,不必过分悲愤。
那晚格雷也在座。那时他还不认识京典。格雷听说李之白也从纽约来,两人便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