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病人是指艾滋病毒抗体阳性,临床上出现感染或恶性肿瘤者。艾滋病毒携带者是指艾滋病毒抗体阳性,无症状尚不能诊断为艾滋病的人。艾滋病之所以猖狂,在于HIV杀伤免疫系统中最重要最具有进攻性的T4淋巴细胞,并与遗传物质DNA整合为一体,人体没有能力使其分开,HIV随DNA复制而复制,病毒一代代地繁殖,免疫细胞不断死亡,使机体丧失了抵抗疾病的能力而易患各种罕见的疾病,如卡波氏肉瘤、卡氏肺囊虫肺炎等……艾滋病主要通过精液和血液传播病毒而导致,性行为、共用针头吸毒和共用针头输献血或生育婴儿都会传染病毒。从携带艾滋病毒到艾滋病发作,平均潜伏期10年,最长可达20年。”
田麦太清楚了,艾滋病毒在人体内具有极强的迅速变异能力,而人体产生相应的抗体总落后于病毒的变异。这给目前特效药和疫苗研制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和她有合作项目的新泽西一家药品公司正在研究抗艾滋病毒的药物里含有叫做一种“进入抑制剂”的药,这种药可阻止病毒进入细胞、从里面获得养料、进行自我复制。还有一种叫BMS805的药,可把艾滋病毒包裹起来,也能达到阻止病毒进入免疫细胞的目的。
田麦以前不想到公司工作,因为她太喜爱校园环境和气氛了。霍普金斯大学给她的条件太好了,很器重她,放心让她干一切她想做的研究。她本来打算结束分居、要孩子后,想法调到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现在,最好是去新泽西这家药品公司。
她与那家公司的项目老板联系,对方听说她愿意到他们那里工作,高兴极了。以前那老板就想把她从大学里“挖墙角”出来。两人谈妥职称和年薪。那老板立即通知其人事处第二天就把聘请书用特快送到了田麦的手里。
田麦在系里提出辞职。系主任想挽留她,学校表示可给她加薪升职。田麦只好语重心长地表示,两地夫妻已有好几年,是该结束的时候了。系主任对此挺理解,不知道田麦话里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