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会的,她不可能跟谁都能讨论“子非鱼”的问题。
金发大胸几乎就是无脑的代名词,确实也有相当多的人根本不会跟女性讨论什么哲学问题。也因为她只用美貌就能征服大部分人,所以她对于对方到底有没有足够智力并不放在心上,那些人也不在乎她到底有没有脑子。
某些时候,她的美貌反而成了一种阻碍。
那么,是要把她当做一个基于美貌、偶尔可以滚一下床单的短期伴侣,还是把她当做一个能在智商和思维方式上都高度同步的未来伴侣来相处?
这还用考虑?
他没有返回纽约。
很快找了个房地产经纪,开始看房子。
非常坚持的把每周的约会时间定在周五晚上,但第二周就发展到在工作日的白天也会来找她,带她去洛杉矶县法院旁听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庭审。
案件是随机挑选的,一件帮派仇杀案,两个人戴了墨镜坐在旁听席的最后。有点鬼祟,但很好玩。没人会把约会地点放在法庭里,这有点奇怪,有点别出心裁。
奥黛丽没问过“你难道没有试镜吗”,他是成年人了,会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个人生活。
她的情绪仍然不是很高,毕业论文还没写完,有时候会很烦,不想写了。毕业设计进行的倒还比较顺利。
爱德华·诺顿很快就发现,她对男人的态度大概因为他人的爱得来太容易,所以从来不会很重视。
他很少,或者说从来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男人,是宇宙的主宰呢,当然,也主宰了另一个性别。
这样,如果有女人在用男人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来对待追求她的男性,就不太让人舒服了。
如果你说爱她,她会先用探究的眼光看你,仿佛把你从头到尾从内到外打量一番,不知道她的衡量标准是什么,但一定不会令对方高兴。
然后她飞快的将你分类,这个分类的标准诺顿大致能看出来,当然,也不太令人愉快。
接着,她会根据分类分别对待那些人。
诺顿试图弄清楚她把他放在哪个分类里。他不喜欢不确定的事情,也不喜欢不确定的前景。她在他面前比较坦诚,至少他是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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