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容裔当时听后只提了一个条件:“国公爷七成家产与旧部将卒归我。”
华年也只提了一个条件,“知王爷不是为难女人的人,但我儿爱花成痴,望王爷在衣食之外,能保她心情无忧无虞。”
容裔于是为华家小姐植两池红莲,养三十六对五色鸳鸯;种十里花林,风起时九霄碧落尽生香。
风光迎娶。
轰动京城的婚事,于他容裔而言,不过是一桩合算的买卖。
是以他才不懂得,那心智不全的傻丫头哪里来的勇气和念头,愿舍命救他。
他忘不了她临死前在他怀里的样子。
那双无尘的眼,成为点亮他黑暗年轮的一穹星盏,让他在闭眼之前知晓,这一场注定孤往的逆旅,到最后还不算一败涂地。
人心便是如此,有些温暖一旦品尝过,就不愿意再丢了。
记得前世那倒霉的草包世子最终因为口无遮拦,被容裔发配到边境去,富家骄养少爷肩不能提手不能扛,没两年就磋磨得只剩一把骨头。
混账东西本性不改,如今一见人家风姿绝色便舔上去,他也有脸?
至于太子,当初刺出那一剑可是没有半点怜香惜玉,如今守着一个太子妃,又敢见异思迁了?
呵,“都是狗东西。”
“?”奎一脑门子官司,不敢吱声。
容裔脾气不佳地挥退暗卫,抬手捏眉心,脑海又不由浮现白日里楚腰卫鬓的女子。
去调查“长芸师太”的暗卫还没回来,他不知她这些年都经历过什么,只是一想到其它男人对她肖想,心头就堵絮般不舒服。
如果这辈子她的温暖不是付予他的,甚至根本不认得他,连一束目光都不瞥来……
掌心的奏折狠揉成一团。
容裔不熟悉也不喜欢这种微微恐慌的感觉,他不愿继续深想,既然那姑娘陪他同生赴死一场,她便注定是他的妻。
曾是他的妻,便将是他的妻。
天经地义。
“莲池和花林要尽快建起来了……”
·
聿国公府,华年怕云裳回家后的第一个晚上择席,一直站在枇杷树下,直到栖凰苑的灯光熄了,方抱着自己的腆腆大肚溜跶回屋。
华年不知道,他前脚刚离开,抱厦的角门吱呀开了一隙,身着夜行衣的窃蓝悄无声息地出来,沿垣荫快步疾行,而后一个提纵翻墙而出。
到了指定地方,接头之人浑身上下都被黑布覆盖,只露一双眼睛在外,于暗中晦明闪烁,犹如枭隼。
夜色下响起窃蓝压低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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