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交给他代为保管,他当时也许并没有想到要据为己有,或清楚它的价值,所以对许达文的日记就没有什么保留。日记里写到手稿的事,也说到把手稿交给刘兴桐保管。但这不足为据啊!”区惠琴像个律师或法官,说得条分缕析,头头是道。
杜林是个容易冲动的家伙,多年来的预感,终于露出端倪,但离真相大白还有距离。他有一种咬牙切齿的隐痛与愤怒。对于一个文人而言,最丑陋最有损斯文的,莫过当文抄公或窃文大盗。把自己的全部辉煌,建立于亡友或亡师的尸骨之上,在这种肮脏功业的庇护下,名声、才华、财富、权位,都沾满了卑鄙和骨屑。
“杜先生,你说怎么办?”
“我是否能见见许家后人,许达文先生的儿子?”
“可以让麦地约见。”
“还有那些日记,不过,”杜林略有所思:“那些手稿呢,若手稿已经被毁,那么,此事也还难彻底查清。抄袭若干文字,和盗窃一本大书,还是有区别的。尽管现在看来,刘兴桐盗窃整本书的可能性很大。一个28岁前一直在农村的大学生,不可能在两、三年里就写出一本学理如此深厚的中国近代文学史来。没有十余年的皓首穷经,谈何容易?”杜林的眼里有一种忧虑,“那么,那些手稿呢?它在谁人之手?在刘兴桐处?他会保留这份罪证么?毁了就可惜了。那可是文学史文物。”杜林摇摇头,他的思索已跑离主题,他在惋惜的,已不是刘兴桐,而是许达文先生有所创见的文稿的历史价值。
区惠琴说:“杜先生,前几天我见到刘夫人李可凡,她常常去白云山唱歌。我是在‘蕉叶’泰国餐厅和她一起吃的晚饭,还有苏叶和伊然。”
“你跟她是朋友?”
“不是,我认识她,可不熟,是苏叶老师和伊然邀我去的。你知道那天我们看到什么吗?”
“看到什么?”杜林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但他知道事有关联。
“伊然的同学洪笑,一个36岁的漂亮女人,和刘兴桐在一起,形同情侣。李可凡也亲眼看到了。”
“略有所闻。李可凡和刘兴桐也形同水火?”杜林早有觉察。李可凡是他一个朋友的妹妹,在杜林还是风华正茂之时,那朋友曾想把李可凡介绍给杜林。杜林一见李可凡,马上就打了退堂鼓,如此亮丽的女孩子,自己如何能面对?他自惭形秽,彻底溃退。后来李可凡竟然做了刘兴桐的夫人。有一天那朋友见到杜林,又说起此事,杜林便吁叹:“早知如此,当初真该把尊妹金车花马迎娶洞房啊!”
《关系》第24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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