踮着个脚说:“也就三万来块吧。”
“才三万,”我故意撂下脸,特高仓健地说,“还不够我一个月喝咖啡的呢!”
“吹吧你。”
我喝咖啡真的不少破费,这确实不是吹,从蓝山咖啡到哥伦比亚咖啡我柜橱里一应俱全,夜深人静时,自己研磨,自己煮,然后自己喝,感觉特好,特有革命的浪漫主义色彩。那种甘醇的坚果味从嗓子眼流过,犹如处女般的细雨淋在身上,舒坦。
也有时候,甜妞在一旁陪着,但她从不喝,嫌苦。
差不多每个周末,甜妞都来,而且风雨无阻。甜妞口口声声说打死她也不会嫁给我,我也说你想嫁我还不想娶呢,可是这丝毫不妨碍我们在一起,在一起亲亲嘴偷偷情什么的。
除了亲亲嘴偷偷情而外,余下的时间里就是吵架。我喜欢跟她吵架,她吵架时的声音特悦耳,绝对的格莱美水平。至于为什么吵,我也说不清——男女间,许多事情原本就是说不清的,或者也不想说清,就像官僚们的灰色收入。
甜妞对我出走三年一直耿耿于怀。
那三年,我就穿梭于北京和广州之间,干些个跟偷鸡摸狗类似的营生:雇上一伙子三流歌星,进棚,翻唱港台歌,然后灌录成盒带,卖,赚了不少不明不白的钱。
我是把现金满满当当地装在两只密码箱里拎回来的。临走,那些生意上的伙伴百般劝阻,说正是买卖兴隆的好时候,就这么激流勇退未免太可惜了。我说:老子看你们见钱眼开的丑恶嘴脸看腻了,只想解甲归田养老去!
那天,我正巧是从机场打的回家在楼梯口碰见甜妞。有点儿突然,我的喉结在脖子上翻了几个跟头,怔怔的没有说出话来——她一定是天天来,看我回没回。进屋,甜妞脱下驼色涤纶外套,坐下,托着腮瞪着我。我知道,她是在等待着我的解释。
但是,我不想解释,我羞于跟人家说我是商人,哪怕只是说我曾经是商人。说实话,我从骨子里讨厌商人,就像讨厌小布什一样。
在甜妞的辞典里,褒义词匮乏得要命,说话就带着一股子火药味,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别等她张嘴,先用吻堵住她的枪眼。一般说,甜妞可能会挣扎一下,不过只是一下,身体便绵软得似乎融化了,融化成清风,融化成云烟……重头戏当然是在床上完成的了。
结果,折腾得一地鸡毛。
“拔腿就走,连招呼都不舍得打一个,你是不是有红粉知己陪着呀?”甜妞的下巴压着我的肩,笑着问。
我说:“没有谁陪,我是单枪匹马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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